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在超市内捅伤9人 称所购物品被人偷拿

2016年01月24日 02:3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 

  2014年在南宁一超市发生的一男子捅伤9人案日前一审宣判,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1月27日,被告人周某在超市购物,回到家后发现少了部分所购物品,于是怀疑被超市收银员偷拿,便返回超市讨说法。在要求亲自查看监控视频被拒后,周某突然掏出匕首将9人捅伤。2015年9月22日,南宁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2016年1月21日,南宁市中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

  南宁中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在公共场所持刀杀人,且滥杀无辜,其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并造成7名受害人重伤二级、两名受害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经查,被告人周某在案发期间患有关系妄想、被害妄想等精神病性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且其故意杀人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是,综观全案,周某作案前后意识清楚,对自己杀人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均有清醒认识,属于智能正常,故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编辑:罗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