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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官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多年 巡察组进驻后被处理

2016年03月01日 08:2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市委巡察组来了,我的问题躲不掉了。”江西省信丰县公安局原副局长蔡某多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一直未受到查处。去年10月,赣州市委专项巡察组进驻信丰后,蔡某在一周内即被立案处理。

  这是江西省以治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切入点,创新监督检查机制,积极开展市、县巡察工作,促进基层党风政风好转进行的又一次探索和实践。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以来,江西市县两级党委共派出巡察组535个,对1205个地方(单位)开展巡察,发现各类问题线索7561个,立案10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4人,有效发挥了利剑作用。

  机构设置: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全面推开’部署要求,鼓励全省各地借鉴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方法,探索开展巡察工作。”江西省纪委副书记肖德福说,2014年在组织3个设区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去年在全省全面铺开。

  肖德福介绍,在机构设置上,江西本着精简、严控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均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100个县(市、区)有91个成立了巡察机构。

  设区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来源分为三类:一是市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部分市直单位的领导;二是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三是市纪委系统内部人员。

  按照“上下对应、统一规范”原则,11个设区市党委均成立了巡察办,设在市纪委,其中,3个设区市巡察办为常设机构,8个为非常设机构,由市纪委内设室兼管。县级巡察办均为非常设机构,下辖县(市、区)较多的设区市,采取市、县分层设立,下辖县(市、区)较少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不再分设,由设区市巡察办统一调度巡察力量。

  设区市委巡察组采取两种模式组建。一种作为常设机构,与市纪工委、监察分局合署办公,成立若干个巡察组;另一种根据任务需要临时以派驻纪检组人员为基础,组成若干个巡察组。县(市、区)巡察组主要以现有纪工委、监察分局为主体,采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目前,全省设区市本级共成立了97个巡察组,县一级共成立了438个巡察组。

  在巡察人员库的设置上,除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为巡察组相对固定人员外,11个设区市借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督导组的方式,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检察、财政、审计等系统挑选了一批退居二线的党性原则性强、作风公道正派、有能力的干部,建立巡察人员库。

  重点突出:巡察方式不拘泥固定模式,随巡察对象而变化

  “巡察工作既参照巡视工作重点,又针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实际,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在巡察对象和内容上做到有所侧重、借势借机发力。”江西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王仁辉说,在对巡察方向的总体把握上,始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党的“六大纪律”。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上,省委定原则、管方向,市县党委唱主角、抓落实。江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在同一年度,对上级党委巡察过的地方和单位,本级党委除特殊情况需要安排专项巡察外,不再重复安排常规巡察;在同一时间段,市县不得在同一个地方和单位同时安排2个以上(含2个)巡察组。”

  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实践,江西市县党委总结积累了丰富多样的巡察工作方式方法。

  对口巡察,就是以纪工委为主体或若干个纪检组为基础组成的巡察组,对纪工委所联系单位或纪检组所驻单位进行巡察;交叉巡察,就是由一个巡察组对另一个巡察组所联系或驻点单位进行巡察,或由市委组织不同县的巡察组相互进行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就是针对一件事、一个人、一个行业、一类问题开展巡察,由设区市或县巡察办统筹实施。

  上下联动:巡察成果运用做到“三个无缝对接”

  “成果运用是影响巡察生命力的关键因素。”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巡察发现问题本身就是震慑,用好巡察成果就能形成更加有力的震慑。

  江西在巡察成果运用上,坚持省、市、县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做到巡察与巡视、巡察与纪律审查、巡察与整改“三个无缝对接”。“此举目的就是达到开展一次巡察、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形成一批长效机制的效果。”肖德福说。

  用好巡察成果,首先加强分类处置。各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分类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干部违纪线索,交纪委核查处理;对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对发现的干部的一般性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对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进行归纳,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把普遍性问题找出来、把教训总结出来,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对策建议。

  巡察成果要真正落到实处,关键看整改。据了解,全省各市、县(市、区)巡察组把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强化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整改意见书由党委(党组)书记签收、立此存照;督促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李伟)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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