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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建非法集资“黑名单” 基层政府负总责

2016年03月01日 15:0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近年来,全国非法集资问题日益凸显,广州非法集资案件数也居高不下。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通过建立非法集资企业和人员黑名单制度、建立处理非法集资考评重大案件“一票否决”制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基层政府负总责

  广州市金融局局长邱亿通表示,去年非法集资立案数超过80件,还有大量没有立案的。近年来,广州发生的比较严重的非法集资案,其中就有广东邦家租赁涉嫌非法集资99亿,涉及地区大概是16个省市,涉案人员大概有20万,现在正在推进相关的司法程序。

  根据《意见》,将建立完善责任机制,从基层政府主体负总责和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两个层面建立负责制,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市区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邱亿通指出,基层政府(包括区镇街)是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

  与此同时,还将加大保障和考评力度,对各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综合治理考评,建立重大案件处置不力“一票否决”制。在综合评定中,加大非法集资案件指标权重,根据案件发生情况综合评定得分,原则上发生非法集资重大案件的区当年考评得分不及格。

  驱逐“黑名单”企业

  《意见》指出,将建立非法集资企业和人员“黑名单”制度。通过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隐患记录,将拒不接受风险提示、拒不整改风险隐患、拒不落实政府监管指令的市场主体及其负责人,列入非法集资“黑名单”。

  “如果列入黑名单了,不只是公开,而且要让他处处受限制,没有办法再继续从事非法经营。”邱亿通表示。(记者张光照报道)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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