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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去年接到270件家暴投诉 五种方法维权

2016年03月01日 16:10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 

南昌反家暴妇女救助工作流程图

  南昌反家暴妇女救助工作流程图

  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其中对家暴范畴予以明确。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发现家暴或疑似家暴时,被赋予“强制报告义务”;对情节轻微的家暴,民警出警后,会出具“告诫书”。

  据南昌市妇联统计,关于家庭暴力的投诉,2015年南昌共接到700余件投诉信息,其中270件关于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南昌市妇联提醒以下5种途径可以帮助家庭暴力受害者维权。

  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

  假如不幸遭遇家庭暴力,你首先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如果不便上门求助,可以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这个由全国妇联设立的全国统一热线电话,可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投诉。

  报案:派出所设有妇女儿童维权投诉站

  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近年来,南昌妇联与市公安局在各公安派出所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投诉站”,接受家庭暴力出警申请报案。

  向法院求助:全省法院都有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

  据悉,《反家庭暴力法》已将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家事类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畴,由社会律师、法律工作者及时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公正地调处家庭暴力案件,并为经济困难的受虐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2012年6月以前,全省法院均全部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全面负责审判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包括: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案件;侵犯妇女儿童财产权案件;母亲对子女监护权案件;侵犯妇女劳动权益案件;侵犯妇女承包经营权案件;儿童抚养权、教育权等合法权益受侵害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外嫁女征地补偿纠纷案件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

  寻找临时庇护所

  担心举报后有家难回?《反家庭暴力法》也有应对之策。《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2009年,南昌市妇联和南昌市救助管理站联合成立了“南昌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救助中心”。其主要职责就是负责接待遭受家暴的妇女、调解家庭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恶性家暴行为的发生等。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如果施暴者持续骚扰你和你的家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指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仅只有当事人能申请,若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到威胁无法申请,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法院须在受理后的72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下则要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徐昊惠、记者谢子玥)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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