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贵州从江:“爱心转发”成犯罪 警方迅速破案

2016年03月15日 10: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贵州从江:“爱心转发”成犯罪警方迅速破案
图为嫌疑人编发的虚假信息。

  中新网贵阳3月15日电 (记者 张伟 通讯员 莫昌池)记者15日从贵州省从江县警方处获悉,从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于日前破获一起“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嫌疑人因未核实网上信息,随意转发虚假信息而被行政拘留。

  日前,贵州省从江县有网民在网上QQ群、微信群等聊天即时网站发布信息,称“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三中附近被人拐走,小女能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现在家人非常着急,希望大家帮忙转发。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联系人,张静杰13930883387”。

  警方发现,2016年3月8日,一名网民复制贴文(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三中附近被人拐走,小女能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现在家人非常着急,希望大家帮忙转发),并附有从江县丙妹镇派出所字样的照片,在自己的QQ动态说说发布,对从江县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对此,从江警方高度重视,第一时安排辖区民警进行核实。经过查证,上述网民复制转发的信息系虚假造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通过侦查,警方确定上述信息系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所发。民警依法对吴某某进行询问,吴某某对复制并附有从江县丙妹镇派出所字样照片的虚假信息,在网上发布供认不讳。

  吴某某说,没想到随手一点击,爱心的助手却变成了犯罪的帮手,希望大家以我为戒,看到网上相关信息,没有经过核实不要随意转发,否则,将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受到法律制裁。(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