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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白血病女孩微信募捐遭遇山寨公益组织

2016年04月02日 08:3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 

  今年1月17日,18岁的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四会中学学生黄绮雯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医院告知,完成四期化疗后可进行骨髓移植手术,手术费用约为40万~50万元,术后还需要进行排异、巩固护理等。黄绮雯的母亲没有工作,一家人仅靠父亲在私企做电工维持生活。

  全家倾尽所有,在亲戚朋友和学校的帮助下,筹得8万元,用于前两期的化疗和支付医药费。

  黄绮雯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患病初期,她向所在的居委会提出救助申请,居委会回复称,四会市民政局还没有捐款下来。黄绮雯表示,自己住在县城里,不知道如何寻求合法的慈善组织帮助,就算能够找到合法组织,可能会面临着复杂繁琐的申请、审批程序,“我这病等不了那么久”。

  3月初,黄绮雯通过微信搜索关注“白血病公益救助会”微信公众号。看了微信公众号中的机构介绍信息以及病友资料后,她决定求助于这个微信公众号。随后,该公众号客服要求她提供白血病报告结果、身份证照片、病床照等个人信息,并让她发送自己微信支付的二维码,方便捐款人汇款。同时,这个微信公众号还组建了一个微信群,让黄绮雯将亲朋好友拉入微信群中,转发呼吁捐款的文章,微信群人数达500人,文章转发量近5000次。后来,同学提醒她,微信公众号提供的二维码收款人信息与她自己的不符,这时她发现仅收到了9人次捐款,只有50多元。

  “白血病公益救助会”回应说:“以后不要再找公益组织救你了,你这样没有人会帮你的。”随后,该负责人退出了求助群,并把她拉黑。“白血病公益救助会”有个名为李芳的工作人员给绮雯发送了一条信息:“你活该被骗!”

  据记者了解,目前,这个微信公众号已被注销。黄绮雯已经申请了四会市红十字的大病救助项目,并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四会市公安局3月31日上午已经找黄绮雯了解了相关情况。

  “白血病公益救助会”微信公众号的注册机构为深圳市华泰安业科技有限公司,据广东当地媒体调查,该公司很有可能是一家空壳公司。账号中的白血病爱心互动协会(以下简称“互动协会”)确实存在。

  日前,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互动协会的发起人李冰冰。李冰冰于2009年9月在黑龙江省甘南县民政局注册了互动协会。他告诉记者,这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以互动协会的名义进行骗捐的事件。

  3月中旬,他收到了湖南省邵阳县白血病患者周则球家属周子瑜的投诉,周子瑜称“长沙市白血病慈善”微信公众账号打着“白血病爱心互动协会”的旗号骗了10万元善款。

  李冰冰了解到,周则球患有白血病,他的女儿周艳通过搜索微信公众账号关注了“长沙市白血病慈善”,并认识了自称是长沙市白血病协会会长的“蒋弘骞”。“蒋弘骞”来医院查看、拍摄病情资料及身份证,并称协会是红十字会下属二级机构。随后,他通过“白血病公益救助会”公众号发布募捐文章,并让周艳建立一个微信群,让大家转发筹款文章。随后,很多人将捐款截图发给周艳。周艳说,根据截图,捐款总数大约有10万元,可周家人只拿到3000元,文章虽写出了周家人的银行卡号,但是二维码和支付宝账号都是“蒋弘骞”的,“蒋弘骞”将善款卷走后失联。

  了解情况后,李冰冰立即举报“白血病公益救助会”微信公众号,目前该账号已被注销。李冰冰说:“可能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公众号打着我们的旗号骗捐。”

  李冰冰认为,一方面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者应该加强注册管理制度,注册时应进行严密的审核;另一方面求助人不要盲目求助,应该寻求合法的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的帮助。

  李冰冰认为,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对求助人和捐赠人进行正确引导,教育公众如何识别、鉴定公益组织;同时,民政部门也应将新注册、取缔的慈善组织及时通告,以保护求助人和捐赠人的财产安全。

  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此举意在规范通过网络进行募捐时可能会发生的骗捐、诈捐等现象。但是,类似黄绮雯这种急需善款救助的人,没有足够时间等待合法的慈善组织的审批流程,该如何寻求帮助呢?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社会保障系教授林闽钢提出,像黄绮雯这样的高中生在患有急性重病情况下,可以由自己、家长单位或者学校对接民政部门寻求帮助,民政部门可以利用“救急难”的方式,帮她对接社会慈善资源。如果有工作单位,大病救助有医疗保险,还有医疗救助,罕见病、特大病可寻求社会力量救助。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慈善法》都对社会力量救助进行了规范。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关信平则表示,社会救助在各地施行条件不同,一般情况下,特困救助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户等都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如果不属于日常救助对象,因一时发生严重困难,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救急难”。符合当地申请条件,民政部门有责任有义务提供医疗救助。如果不符合条件,可以从社会保险入手,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在基础保险之上还有大病医疗保险。

  2014年5月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其中有关临时救助规定,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林闽钢指出,近几年,我国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将民政部门“救急难”体制建立起来,为急需救助群众提供帮助。但是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出现医疗保险制度、医院的改革没有到位等问题,医疗救助的压力比较大。

  关信平也指出,急难救助面临的问题比较复杂,每个人的困难和需求不同,及时核实每个人的情况,进行科学、实事求是地评估,还有待专业人士去做。

  对于通过网络筹款引起的纠纷,关信平指出,首先政府应该完善监管,让更多人获得帮助。其次,求助者应该寻求合法机构的帮助,法律没有禁止个人在网络上求助,但是如果监管不到位将带来种种乱象,除了捐赠人难以甄别求助信息,还可能会出现捐款超出实际需要等问题。

  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南都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表示,公益慈善界对通过网络筹集善款进行自救这一现象要重视,可以建立一些有公信力的志愿服务组织。这种组织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当出现个人求助行为,志愿者可以去进行甄别,帮助发布捐款筹集、使用等信息。“求助是个人权利,《慈善法》没有规制,为何要第三方参与进来?个人求助通过网络,实际上是向社会募捐,也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志愿者或志愿者组织的介入,甄别真伪,可以减少差错,有一定意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 实习生 吴洋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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