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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起诉离婚丈夫上门自残 法院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04月08日 15:19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 

  女子起诉离婚 丈夫上门自残

  法院为她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江讯(记者王缉宁 通讯员蓝毅 黄彦鸿)柳江县一男子怀疑妻子出轨,便多次对她采取跟踪、骚扰方式进行威胁,甚至在妻子提起离婚诉讼后,还上门以自残方式威胁女方及其亲友。昨日,柳江县法院依法发出该院第二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威胁、骚扰、跟踪妻子及其亲友。

  3月31日,柳江县法院洛满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李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她与丈夫王某离婚。

  李、王于1992年结婚。婚后,两人因生活琐事导致感情不和;之后,李独自居住,但王时常过来骚扰,甚至多次到李的娘家谩骂威胁李并威胁其娘家人。李认为双方无法生活下去,遂起诉至柳江县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法院受理该起离婚案件后,被告王某在李女士起诉当天,仍然到其娘家对她本人及亲属进行威胁,甚至持刀以自残的方式要挟女方及亲属。李无奈,只好报警求助,王某被赶到的公安人员劝离。

  鉴于王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李女士的正常生活与安全。经李申请,柳江县法院依法裁定,发出上述“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

  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还要送达生效后,才能为反家暴撑起一把有力的保护伞。于是,法官立即向原、被告逐个送达裁定书。

  送给被告王某时,法官特别释明:夫妻感情不和,可协商冷静处理,不能采取不法行为,否则将受法律惩处。认真听取法官释义后,王某对之前不理智的行为表示后悔,并承诺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并与原告李女士正常沟通。

  接着,法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当事人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表示将予以大力协助。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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