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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忏悔:父母平时资助就是让我做个干净的人

2016年04月12日 11:29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忏悔人:钮长生

  ●原任职务:江苏省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正科级)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3年9月25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犯罪事实:2011年3月至2012 年1月,钮长生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工程承包单位代表、企业负责人等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2万元,并在工程款结算、对企业资金扶持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

  作为一名有着20年党龄的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我犯了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不知不觉中,我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可平常却跟没有感觉似的,自己现在想来都感觉到心痛。

  我愧对于党组织的培养,愧对于领导的关爱和同事们的信任。我本是一名普通的财务人员,党组织把我放在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地方锻炼、培养,最终使我成长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以后,我却没有把所有精力用在工作上,没有把防腐的决心放在心上。面对物质世界的种种诱惑时,我内心的杂念慢慢涌现出来,贪欲膨胀起来,最终越过了法律法规的底线,把一些不该拿的拿了,把一些不该占的占了。在工作上、生活上,组织给我关怀与照顾,可我却没有认识到服务好人民群众是我的本职,反而利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权力,收受他人财物,使之成为自己发财的门道。

  我愧对于自己的父母和妻女。我本来是家人的希望,可我却不断做错事,越来越偏离正确的轨道,深深伤害了他们。我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都有退休工资,平常还资助我们,目的就是让我离钱远些,做个干净的人。可现在,我却做错了事,我能够想到父母泪流满面的情景。我和妻子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依靠自己的工资,完全能够过上很体面的生活,可这却被我毁了。女儿还要一个月就要中考了,我不在家一定伤害了她,我好像看到妻子、女儿在偷偷流泪。

  这段时间,我不断反思、反省。行使权力不能带有让别人心存感激的想法,面对他人给予的好处,首先应该想到法律,想到这是自己应该做的,可我却没有做到。我错在心为利所动,而不是主动抵制、防范。

  说起来,我在工作中有时对自己要求也比较严格。可是,在面对一些熟人、朋友时,一时的侥幸心理就占据了上风,进而突破了自己的底线。归根结底,还是自己淡化了思想认识,没能严格要求自己。

  希望自己的事例能够警醒他人,一定要在每件事上严格要求自己,在每个细节上严格要求自己,不是自己的,永远不要想,不要拿。否则,即使得到了也会失去,甚至失去的东西远远多于自己得到的东西。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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