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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耕地私建6间房 10多年后被强拆

2016年04月12日 13:50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吕家碧) 10多年前,长安一男子在承租的耕地上私自建造房屋,三级法院均判决其拆除房屋、返还土地,该男子却拒不履行。昨日记者获悉,长安区法院派出25名法警协助执行法官强制执行了这起返还土地、恢复原状案件,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20多年前,吴某某与长安区鸣犊街办某村委会及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吴某某租赁两块面积约为0.7亩的耕地,租期至1995年12月31日。2000年12月,土地管理部门给吴某某及儿子各批面积为0.25亩的宅基地一处,宅基地未在其承租的土地范围内,吴某某却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起6间房屋。2010年,该村及村民小组将吴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土地、恢复原状,同年9月,长安区法院判决吴某某返还土地并恢复原状。吴某某不服,后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均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吴某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来到吴某某家中做思想工作,协调相关拆除事宜,张贴公告要求吴某某退出侵占土地,吴某某不但不自行拆除反而加建房屋。经三级法院判决,当地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长安区法院执行局请示院长后,决定对吴某某私建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昨日记者获悉,长安区法院法警大队日前派出25名法警协助执行法官进行强制执行。上午9时30分,法警、法官到达执行现场,得到法官强制执行指令后,法警迅速对执行现场进行清场,设置警戒线,劝离阻拦强拆人员,并对执行过程录音录像,对物品登记造册。经过3个多小时努力,成功拆除违法建筑,案件得以执结,也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称赞。

【编辑: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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