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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查封腾空房产 顺手解救俩孔雀(图)

2016年04月14日 11:32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 

  这两只孔雀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吴先生购房款交了好多年,可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吴先生起诉开发商胜诉后,法院依法查封开发商一套住房,但一动迁户霸占了这处查封房,法院在强制执行时顺便解救了两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孔雀。

  钱交了多年 房还没交付

  吴先生一次性出资83万元在文馨兰庭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可开发商却迟迟没有交房。吴先生拿着购房合同将开发商起诉到于洪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赔偿相关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存在过错,依法判处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83万元及赔偿相关损失。判决生效后,开发商仍拒不履行,吴先生只好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于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开发商名下账户没有钱款可供执行,遂将开发商开发的一处房产予以查封。据执行法官透露,开发商不履行义务,法院将通过拍卖被查封的房产予以执行。

  回迁户霸占查封房

  就在执行法官走相关程序准备拍卖之时,查封的房产已节外生枝了。因为开发商没有按时盖好回迁房,没有办理回迁的动迁户张某直接霸占了这套被查封的房产,并将全部家当搬了进去。

  发现这种情况后,执行局的法官多次找到张某劝说其可以通过合法渠道维权,并自行搬出被查封的房屋。张某始终不同意,一再坚持只有开发商给提供了回迁房才搬离。无奈之下,执行局的法官只好对张某进行强制执行。4月7日,于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张某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带着5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了腾退过程。

  执行时解救两只蓝孔雀

  执行法官在腾空房屋后,意外地在房屋后院发现圈养着两只孔雀。经询问,原来这两只孔雀全部都是张某私自购买的,并没有办理相关饲养手续。执行法官立即将这一情况告诉给了于洪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办公室。

  经执法人员鉴定,这两只孔雀为蓝孔雀,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张某私自购买饲养,属于违法行为。随即,两只蓝孔雀被移交给沈阳市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站。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文并摄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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