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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同一地块被两次违法占用 相关部门左手罚款右手返还

2016年04月21日 19:30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新乡4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这两天,中国之声持续关注了位于河南新乡平原新区的“中部生态城”项目存在的违法问题。当地国土部门认为,这个违法行为已经被处罚过了。但实际上,国土部门出示的却是对中部生态城项目之前,在同一个地块上的另一起违法占地行为的处罚,也就是:河南省农垦清真肉业有限公司在新庄村的基本农田上,没有用地手续建设加工厂。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即便是对清真肉业的处罚,看起来也更像是走了一个形式。2013年1月,平原新区认定,清真肉业违法占地,属于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并据此对其处以672万元的罚款。一份财政单据显示,当月,清真肉业足额缴纳了罚款。

  但是,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一份财政预算拨款单据显示,2013年4月,清真肉业缴纳672万元土地罚款的三个月之后,平原新区拨付给清真肉业670万元。清真肉业的股东买建华如此解释这两笔款项之间的关系:“我违规你是知道啊,你现在需要罚我钱,你为了向国家交代一定要我拿这个钱,我就拿这个钱呗,但是你必须返还给我,这是条件交换,新乡同意了,象征性的扣了一点。 ”

  平原新区在收缴罚款三个月之后,为什么又给清真肉业拨付了几乎与罚款数额相等的款项?依据是什么?经办拨款的平原新区财政局工作人员文尧尧说,当时,管委会方面有个会议纪要:大致就是一句话:经研究决定,同意管委会对河南农垦清真肉业公司进行企业补偿款670万元。

  那么,这份会议纪要为什么要决定给违法占地的企业拨付补偿款?补偿的又是什么?记者多方联系,但平原新区方面,拒绝就此作出任何解释。清真肉业的股东买建华说,早在2009年,清真肉业就已经基本歇业,因此,除了返还土地罚款之外,平原新区对这笔补偿款,给不出更合理的解释:“09年公司已经不运营了,我已经负债累累了,年检都没年检,只有一块公章和财务章。清真肉业(的项目)已经叫他们取缔了,已经违法了,你还给它钱?这不是自己呼自己的脸吗? ”

  一份加盖工商部门公章的材料显示,清真肉业只有2006年到2008年这三年的年检信息。而根据当时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企业没有接受年检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其限期接受年检。在责令的期限内仍然没有年检,工商部门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仍然不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但事实上,已经五年没有年检的清真肉业,在拿到政府拨款4个月之后,才被当地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

  清真肉业违法占地的行为发生六七年之后,受到了行政处罚。但这笔罚款与政府拨款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目前来看,是一笔糊涂账。虽然平原新区方面拒绝就此作出任何解释,但我们却听到了这样一种说法:“清真肉业原来那个老项目(养殖屠宰),分两个片区,路南一片,路北一片。路南片区,当时原阳县给它发了有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但是平原新区成立以后,路南就规划给三全学院了,为了把路南这130亩地收走,当时新乡的贾市长,兼着平原新区管委会的主任,他表态,人家(清真肉业)既然有这些证,也是原阳县的招商引资项目,评估以后,平原新区给它赔偿了。 ”

  如果这种说法属实,那我们完全无法理解这里面的逻辑了:第一,在基本农田上,如何能够核发施工许可和规划许可?第二,依法拆除违法占地的项目,怎么还要给赔偿?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新乡和平原新区的地界上,还有没有效力?这两天以来,当地政府部门没有就我们报道中所反映的多种涉嫌违法行为,给出任何解释或答复。在新庄村507亩土地上,10年来两家企业的两次违法占地行为,我们不知道究竟有谁得到了应有的、真正的处罚,更不知道新乡市有关方面,还想让这笔账糊涂多久?!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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