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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新人莫名成企业法人 官司缠身疑因身份信息被盗

2016年04月29日 09:16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南京4月29日消息(江苏台记者孙强)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5岁的湖北男子小张是一名刚毕业两年的大学生,平时一贯遵纪守法的他,最近却摊上事了。

  这月初,小张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他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从一名普通员工变成了南京言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而且要同时面对五场经济纠纷官司。为此他找到了工商、公安等部门,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但是这个“企业负责人”的头衔却怎么也无法撤销掉,无奈之下他只得向媒体求助。那么,小张的身份为什么会突然发生变化,官司缠身的他又该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呢?

  25岁的小张是湖北人,大学毕业后在南京一家单位工作,今年四月初的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称让他去秦淮区人民法院拿传票,小张以为这是骗子的电话就没当回事,没想到4月15号,法院的工作人员找到了他的单位。

  小张描述了当时的情况,“法院的人跟我说,他们现在只认这家公司的法人,这个案子具体涉及多少金额我也不知道,法院说一共有九个案子,但是传票上只写了五个。把我变更成法人,根本就是毫不知情。”

  南京言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2号,办公地址在淮海路扬子大厦,物管办一名工作人员说,从他接手快两年从来没见过这家公司。“如果有的话,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了,我真不知道,有好几个人过来问过我。之前也没人跟我讲过,也没见过。”

  在法人变更材料中记者看到,2016年1月18号南京言午传媒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原法人任许虎将70%的股权共35.7万元无偿转让给小张,并任命小张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另一名股东张彩玲将30%的股权共15.3万元无偿转让给刘某,并任命刘某为公司监事,1月27号完成了变更手续。然而就在1月18号前后,几名原告将诉状递交到法院,状告言午公司参与销售假冒银币,要求返还购物款并承担赔偿。但小张表示,这一切他完全不知情。

  据了解,言午公司的法人变更手续由南京联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代办,经理秦荣玲说,办理时小张没有出面,是由原法人任许虎代办的。

  秦荣玲表示,“因为他是我们老客户,之前他说要做股权变更,法人到不了场。我们把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资料提供给他,(任许虎)拿回去签的。而且言午公司的任许虎是全程陪同的。”

  那么,在法人变更过程中该公司有没有小张的委托办理协议呢?经理秦荣玲证实,当时是有协议的。“他当时有的,后来资料办理后他就把资料拿走了,可能在任许虎那边,说税务上还有一些事情要办。后来他根本没有拿回来,全部拿走了。”

  然而小张对记者表示,自己从未签过任何委托协议,法人变更中的电话号码不是他的,签名也不是他签的,截至发稿,记者多次拨打任许虎和张彩玲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小张说自己从未签过任何委托协议,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在用身份证办理其他业务时,身份证的复印件被他人获取,用于它处。如果小张的身份证件及信息真是被别人冒用的,他又该如何维权呢?

  记者来到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说,根据《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工商部门的登记制度实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如果你让所有的当事人都来,在外地的(比如)在广州的(或者)他出国了,办不起来那怎么办,公司永远遥遥无期办不下去了,国家规定程序可以委托别人来办理。”

  工商部门的规定出发点是好的,简化了审批程序,然而如果委托手续存在问题谁来监督?是否会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空间?

  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左锋说,因为现在的工商管理登记条例,不需要法人或股东自己到工商部门去办理有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只要委托人就行了,这块可以加一些限制性条款,比方是可以本人不到场,但是委托手续必须要办理公证,这样就多一个部门对真实情况进行预审。

  左律师建议,小张一方面要应诉在法庭上说明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报案并起诉这家公司冒用身份证信息,要求撤销法人并附带民事赔偿,代办公司没有核实信息也需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左锋提醒大家,要特别注意保护身份证的复印件,“最好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注一下,此件只用于办理什么事项,签字的痕迹最好和身份证复印件有重叠部分,这样让身份证复印件很难给其他不法分子所利用。”

  记者发稿前获悉,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秦淮区工商局已经将南京言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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