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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方对记者张永生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6年05月19日 21:39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 

  人民网北京5月19日电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今日发布消息称,2016年5月19日,该院对张永生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审查终结。因张永生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二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已公开宣布。张永生表示服从检察机关的决定。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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