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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被裁定再审 期间终止原判执行

2016年05月26日 19: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5月26日电 (记者 崔佳明)26日,江苏广电总台对外发布消息:备受关注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将由广东省高院进行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此前深圳中院判决江苏卫视停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暂时更名为“缘来非诚勿扰”。

  《非诚勿扰》是江苏广电总台旗下卫视频道每周六黄金档播出的一档品牌电视综艺节目,该节目自2010年元月开播后,成为了最为家喻户晓的一档婚恋交友电视节目,吸引了众多观众粉丝。在此节目被观众纷纷追捧的同时,出乎意料的是“非诚勿扰”四个字早已被温州小伙金阿欢于2009年2月申请注册。一场关于商标“反向混淆”的商标侵权纠纷就此拉开序幕。此案经一审二审程序,跨三年之久,深圳中院二审以“反向混淆”为由,判决江苏卫视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二审判决后,对于深圳中院二审判决,江苏广电总台表示,已按司法程序申请再审,并已依法申请暂缓执行。同时在2016年1月15日,该台对外宣布,《非诚勿扰》暂更名为《缘来非诚勿扰》。

  今天江苏广电总台公布该案的最新进展,2016年4月19日下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听证会上,江苏卫视指出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其不构成侵权,涉案商标不相同,服务也不相同,在侵权不成立的情况下,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6项应进入再审程序。对此,原告金阿欢的代理人当庭反驳称,江苏卫视构成侵权,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57条第6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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