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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两家人合伙卖毒品老公皆跑路 姐妹同获刑

2016年06月21日 13:5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广州日报讯 (记者方晴 通讯员刘佳星、李寒冰)广州一对姐妹选择和丈夫一同贩毒。4个月后,两名女子都被警方抓获,而她们的丈夫却都跑了。

  现年28岁的阿丹和23岁的阿婷是名字只相差一个字的亲姐妹,两人都来自广东阳江,近年来也都一起随着丈夫到从化谋生。虽然都知道贩卖毒品违法,但是为了保持良好的夫妻关系,两姐妹也都选择和丈夫一起贩毒。2015年3月至7月期间,阿丹、阿婷以及她们的丈夫朱某、李某一起,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在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附近的河堤处、从化区江埔街某人行道处等地,多次将海洛因卖给3名吸毒人员。去年7月24日12时许,阿丹、阿婷在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准备再次将价值200元的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刘某时被当场抓获。

  在法庭上,两姐妹都不交代毒品的确切来源,都只是说毒品是“别人送来的”,绝口不提自己老公和毒品的关系。姐姐阿丹在法庭上多次想掩护妹妹,但在法官的反复询问及法庭教育下,还是坦白了和妹妹一起贩毒的事实。

  从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丹、阿婷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毒品仍多次予以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后,阿丹和阿婷犯贩卖毒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各1000元。

  贩毒可判死

  经办法官表示,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严重的更会被处以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的两对夫妇,贩卖毒品的后果不仅仅是夫妻双双犯罪。同时,由于母亲进监狱,父亲在逃,孩子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因此,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请务必远离毒品。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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