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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贴罚单 朋友圈辱骂警察被行拘

2016年07月01日 16:12 来源:辽沈晚报 参与互动 

  因不满被交警贴罚单,在朋友圈对警察进行辱骂,被人举报后,丹东市的李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据警方介绍,4月17日11时许,李某回家时随意将自己的汽车停在禁停区域,被巡逻的交警发现,便对该车进行了处罚,下发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随后李某下楼发现了车上的罚单,随即将其撕下,拍了照片,并附上了辱骂警察的话语,分享在了自己的朋友圈。被人看到举报后,丹东市元宝区交警部门联系了元宝区公安分局,于次日中午将李某抓获。

  李某对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骂警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警方对李某进行依法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记者:对李某进行行政拘留的依据是什么?

  元宝区广济派出所办案民警(以下简称民警):李某的行为属于随意辱骂他人。这和街上两个人发生口角的情况不一样,李某这种情况是为了泄私愤,没有针对性的谩骂。如果一个人在公共场合或者用微博等社交工具公开侮辱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都构成违法。

  记者:朋友圈也算公共场合?

  民警:算,只要是影响恶劣,能接收到该信息的人数较多的地方都属于公开场合。

  记者:如果他辱骂的是其他行业而非警察,是否也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警:需要。如果一个人是专门针对另一个人进行谩骂、诽谤,造成恶劣影响,这叫侮辱他人;如果这个人是没有针对性的、广泛的辱骂一个群体,比如说司机、医生、教师或警察,就带有寻衅滋事的性质。如果遇到这种事,任何人都可以报警,警方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定相关处罚。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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