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息

病床围栏卡死婴儿 医院被判担责六成赔12.9万余元

2016年07月07日 10:51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 

  去年,一对夫妻带着6个月大的儿子欢欢(化名)到南宁市江南片妇幼保健院治疗,并入住该院儿科病房。欢欢后来被病床的围栏卡死。这对夫妻将医院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60万余元。此案到底属于医疗纠纷还是意外事故?给婴儿使用成人的病床,是否属于医院失职?近日,南宁市邕宁区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担责六成,赔偿对方12.9万余元。

  婴儿被卡窒息身亡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16日,农某和妻子带着儿子欢欢到南宁市江南片妇幼保健院治疗,经诊断为支气管肺炎。医院遂安排欢欢在儿科住院治疗,属一级护理。

  当年4月19日上午7时18分,值班护士到欢欢病床前给他做测量,一切均正常。这时,农某还与欢欢一起睡在病床上。7时58分,当护士交班时发现,农某睡在病床上,占了床铺的一大半,而欢欢的头部被卡在床左边的围栏中,身体悬空,已无呼吸反应。护士立即叫醒农某,并立即对欢欢进行抢救。10时许,因抢救无效,医院向农某夫妇发出了欢欢的死亡通知书。后经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欢欢符合颈部被床栏卡住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医院病床已经改装

  事故发生后,农某夫妇将医院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60万余元。他们认为,医院提供给欢欢的是成人病床,存在围栏空间大、栏杆不能护住婴儿的严重安全隐患,该院作为专门收治妇女幼儿患者的妇幼保健院,却不按规定对医治的婴儿提供安全合格的婴儿床,属失职。

  对此,南宁市江南片妇幼保健院辩称,该事件是一起意外事件,在事件中医院方没有过错,因此不应担责;其次,医院的病床就是住院用的普通病床,并不存在安全隐患。

  法院查明,事故发生后,医院仅支付了鉴定费,没有支付赔偿款;医院目前已对病床进行了改装,两边加上了铝合金板。

  家属获赔12.9万余元

  法院认为,欢欢从入院治疗直至死亡,是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了损害,因此本案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而不是意外事故。

  至于责任应由谁来负责,法院认为,医护人员是按一级护理的要求,做到了一个小时巡视患者一次的护理工作。但由于医院给欢欢睡的病床存在围栏空间过大的问题,以致栏杆不能护住婴儿,医院应该预见给婴儿睡这样的病床会造成的危险后果,因此医院的过错较大,应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农某夫妻是欢欢的法定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且农某还睡了大部分病床,将欢欢挤到病床左边,其行为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应承担次要责任。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所担责任应按4∶6的比例分担为宜。欢欢的死亡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应为21.6万余元。

  因此,法院判决南宁市江南片妇幼保健院赔偿农某夫妇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2.9万余元,以及5941元案件受理费。

【编辑:吴合琴】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