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息

3名食客街边正吃饭 楼上掉招牌被当场砸晕(图)

2016年07月11日 09:24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 

  楼下串串店开业迎宾,把一些座位摆到了店外用于行人通行的街沿,客人刚坐下不久,一块“山西会馆”的木头招牌从天而降,吃串串香的3名顾客被当场砸晕,所幸3名伤者目前没有大碍。山西会馆方面称,招牌掉落可能跟前段时间刮大风有关。不过,此事由谁负责,串串店和山西会馆方面尚未达成一致。律师称,两家经营机构均有过错。

  刚坐下喝了两杯 3食客当场被砸晕

  “我们坐下来刚喝了两杯酒,就直接没有知觉了。”昨日下午,在金沙医院,陈浩(化名)和另一名被招牌砸伤的朋友回忆起前两天让人后怕的那个瞬间。

  7月8日傍晚7点过,位于金阳路19号的小郡肝串串香开业,生意不错,店门口的街沿上也摆满了桌椅。陈浩去得迟,店里已没有位子了,只能坐在外面。

  “我们一桌好几个朋友聚会,坐下来没多久,就出事了。”陈浩的朋友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由于当场被砸晕,不晓得砸中自己的是个什么东西,清醒过来时,他已躺在医院里,T恤和手臂上全是血。

  陈浩的头部有个20厘米左右的伤疤,朋友的头顶和肩膀也被砸中。在做过初步检查后,截至昨日,两人并未发现颅内出血,但医生称需留院观察3天。陈浩说,另一名伤者是另外一桌的客人。记者随后通过山西会馆方面证实,该伤者颈部受伤,经四川省骨科医院和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检查无大碍,已于昨日出院。

  正准备加固

  哪知就掉了下来

  昨日下午,在陈浩被砸伤的小郡肝串串香店门口,开业优惠的横幅还在。一名店员说,当天确实是把部分桌椅摆到了外面,没有下雨和刮风,“我们也不晓得到底是怎么回事。”

  串串店楼上的二层和三层,由成都山西会馆(杏花村酒家)经营,因工作人员称会馆负责人不在,成都商报记者随即致电会馆总经理刘玉斌,对方称正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看望伤者。

  刘玉斌说,掉落的招牌位于会馆三楼,距楼下路面大约10米左右,招牌是木制的,由钢丝绳和钉子固定。“招牌掉落可能跟前段时间强降雨和大风天气有关。”刘玉斌称,他们本打算找人对招牌进行修复加固,哪知还没处理,招牌就掉了下来。他表示,3名伤者目前的救治费用均由山西会馆方面承担。

  该谁负责?

  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说起7月8日傍晚发生的意外,串串店一位负责人说,“这事你要去找楼上。”他认为,虽然自家店占道经营不对,但跟砸伤人没有必然联系。在楼下摆摊经营,楼上掉落的招牌是无法控制的,应该由楼上的招牌管理方承担责任,“招牌又不是我们的。”

  刘玉斌昨日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从事发到昨日,他们全部承担了伤者的救治费用,串串店方面没有出面协同处理此事。“楼下违规把桌椅摆到街沿上,也存在一定的责任。”刘玉斌说,在伤者的治疗结束之后,他们会联系楼下串串店,对伤者的赔偿问题进行协商,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对方不愿意出面,我们会采取法律途径对其进行追偿。”

  律师说法:

  两家经营机构均有过错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马铃律师表示,顾客在餐馆就餐,餐馆对其提供服务,那么双方就已形成了合同关系,因此顾客在就餐过程中出现意外,可按合同关系追究餐馆的责任。同时,因掉落的招牌是山西会馆方面安设和管理,伤者也可以以侵权关系要求山西会馆方面承担责任。不过,马铃特别提到,如果以合同关系要求索赔,此关系不含有精神损失费一项赔偿,而侵权关系中包含此项。

  四川和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刚表示,在这起事件中,串串店没有规范好自己的经营范围,提供的服务没有保证顾客的安全,“很简单一个道理,你不在那里经营,那个人就不会坐在那里。”因此,串串店在此次侵权关系中,存在过错。

  成都商报记者 逯望一 摄影记者 张士博

【编辑:高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