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批捕384名向非公企业收“保护费”等人员
2016年08月11日 16:2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武汉8月11日专电(记者梁建强)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记者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北检察机关已对涉嫌侵犯企业权益的384人批准逮捕。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青介绍,湖北检察机关于今年3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把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作为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最基本、最直接的途径和手段,着力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透露,检察机关还部署开展了“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对非公有制企业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诈骗非公有制企业财物以及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依法打击以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手段阻挠非公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犯罪行为等。
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统计,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384人,同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企业内部人员侵占企业财产等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侦查19件。
【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