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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最牛女村主任”获刑20年 曾公然殴打记者

2016年08月23日 12:06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汪洋)昨日,曾在镇政府内公然殴打记者,被网友称为“最牛村主任”的定州市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被定州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

  2015年8月24日,因自家树苗被毁,定州市大辛庄镇泉邱二村村民孟凡英,联系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记者到该村采访。在采访过程中,该村村主任孟玲芬等人突然对孟凡英进行殴打,并抢夺记者的采访设备。之后,孟玲芬又纠集人在大辛庄镇政府对记者进行围攻殴打。当天夜间,孟凡英家中遭到不明身份人员打砸,大门、窗户玻璃、汽车等被损坏。

  事件发生后,定州市大辛庄镇党委对孟玲芬做出了停职反省的决定,定州市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8月31日,经过七昼夜的侦查和追捕,孟玲芬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定州市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昨日,定州市法院对孟玲芬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犯罪案件进行了审理,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孟玲芬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5个月,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

  除孟玲芬外,其他同案犯分别被判处1-8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期;2名犯罪行为轻微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法院宣判后,孟玲芬对一审判决不服,当庭表示将进行上诉。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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