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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未对顾客实名登记 领到长沙首张反恐罚单

2016年08月30日 14:13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 

  长沙晚报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颜英华 实习生 李沁昕

  旅馆未按相关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并实名登记,有可能会被开出反恐罚单。昨日,由湖南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主办,湖南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具体承办的湖南省《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在启动仪式上,省反恐办相关负责人通报,今年,长沙、衡阳、湘潭、怀化等地均开出了本地区的第一张反恐罚单,其中,长沙一家旅馆因未实名登记顾客信息,藏匿涉恐人员,被开出反恐罚单。

  规定 住宿、客运等单位均可能被开罚单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这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综合性法律。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反恐罚单”这个新词汇也走进了大家的视野。

  据介绍,反恐罚单是指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的公民和法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并非只有进行恐怖活动才会违反该法,一些看似平常的情况也有可能会被开出反恐罚单。

  “旅馆、宾馆不查验登记顾客身份信息;网吧不查验上网人员身份信息;快递公司不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开封验视,都可能违反此法。”省反恐办副主任、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倪无名介绍,《反恐怖主义法》对金融、电信及互联网、物流、公共服务行业等众多单位及个人,都有相关的法律责任规定。

  比如《反恐怖主义法》第86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 旅馆未实名登记被开反恐罚单

  启动仪式上通报,《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以来,长沙、衡阳、湘潭、怀化、永州等地已开出本地区的第一张反恐罚单。

  倪无名介绍,今年5月,长沙一家小旅馆因为未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并实名登记。警方事后查出,该旅馆其中一名客户是涉恐人员,警方依法对其开出了反恐罚单,这也是长沙开出的第一张反恐罚单。衡阳的第一张反恐罚单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开出。

  而全省第一张反恐罚单来自怀化,今年4月,一名青年因传播暴恐音视频被警方查获。最后,他被处以8000元罚款,并被拘留15日。

  此外,湘潭的第一张反恐罚单来自于物流行业,一家快递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开封验视,被开出反恐罚单。永州的第一张反恐罚单则来自于客运行业,该市某长途客运站内的一辆长途客运车辆未落实相关规定,在站外接客上车,并未查验登记乘客身份信息,被开出反恐罚单。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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