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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烫加罂粟壳摊主获刑 被判8个月处1万元罚金

2016年09月21日 03:13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 

  麻辣烫加罂粟壳 摊主获刑

  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8个月处1万元罚金

  麻辣烫摊摊主王某为吸引更多食客,在自家麻辣烫汤锅中添加了罂粟壳。一名食客使用后出现心跳加速等反应后,向公安机关举报王某的摊位,而民警查获摊位时,几名正在摊位上吃麻辣烫的食客,其尿检结果也呈现吗啡阳性。昨天上午,王某在丰台法院出庭受审(见图),并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麻辣烫“加料”吸引食客

  今年30岁的王某是黑龙江省人,此前曾因开黑摩的非法占道揽客,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今年3月17日,王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丰台分局刑拘,4月21日被逮捕。

  检方指控,2016年3月,王某与其妻子贾某在丰台区樊家村路口向北200米路东,未经许可,私自经营“麻辣烫”。其间,王某将其从他人处购买的罂粟壳,添加到麻辣烫底料及汤料中,并将麻辣烫串放在该底料及汤料中煮熟后向王某、杨某、王某某等人销售。

  3月16日,王某被丰台警方查获,现场起获麻辣烫汤料、底料、串。经鉴定,上述物品中均检出吗啡、可待因、罂粟碱成分,食用过上述麻辣烫串的王某、杨某、王某某、贾某尿检结果均为吗啡类阳性。

  食客出现不适报警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王某的行为被查获是基于食客的举报。今年3月16日晚上,徐先生前往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王某的摊位上吃完麻辣烫后身体出现不适,因此怀疑王某在汤底中添加了违法成分。

  徐先生说自己有头疼的毛病,但每次吃完麻辣烫,头疼症状都有所缓解。但每次吃的时候会感觉自己心跳加快,脸上也发烫。“我去吃过几次,感觉挺香的,后来就老想着去吃。”次数多了,徐先生感到有些不对,上网查询相关症状后,怀疑王某在汤底中添加了罂粟壳,便前往派出所报案。

  民警随即对王某的路边摊进行了查抄,并将正在摊位上大快朵颐的几名食客带至派出所协助调查。经查,王某的摊位并没有任何证照,而在对现场带回的几名食客以及王某的妻子进行尿检后,几人的尿检结果均显示呈“吗啡阳性”。

  王某的妻子表示,自己并不知道丈夫在汤底里“加料”,因此也会食用自家的麻辣烫。

  生意不好动歪心思

  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王某自行辩护。庭审中,王某对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不持异议,表示认罪。

  王某说自己因开摩的被处理后,于2015年9月在丰台区樊家村7天连锁酒店北侧马路边卖麻辣烫。今年2月24日,一个熟客建议他往汤里放点“大烟壳”提香。一直苦于生意不好的王某听后动了心,并按照这位客人的指点前往新发地市场的调料区,以170元的价格购买了约1两罂粟壳。回家后,王某用砖头将罂粟壳砸碎后,和其他调料混在一起制作麻辣烫的汤料。

  最后陈述阶段,王某表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并表示自己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还有一个孩子等着做手术,因此希望法院能够对其从轻处罚。休庭十分钟后,法院对此案当庭宣判。

  宣判前,站在被告人席上的王某紧张得全身都在发抖,最终,王某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听完宣判后,王某显得松了一口气,并当庭表示不上诉。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文并摄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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