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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岁男保姆虐待77岁老人获刑 禁从事看护工作3年

2016年10月13日 02: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63岁的男保姆庞某以辱骂、推搡、拍打、扇耳光等方式多次虐待77岁的雇主王先生。昨天上午,庞某在房山法院受审,法院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庞某有期徒刑1年,并禁止庞某从事看护工作3年。据了解,这是去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生效以来,北京市首例虐待被看护人案。

  家属安摄像头

  男保姆恶行曝光

  63岁的庞某是河北人,2003年来北京打工至今。他的雇主王先生今年77岁,有三个子女。因为不和子女住在一起,加上年老行动不便,今年1月,王大爷的子女在房山良乡一家家政公司找了一位男保姆,即庞某,子女们要求庞某24小时看护,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每月酬劳3000元。

  王先生的女儿王女士称,雇用庞某后,她几乎每天都会回父亲家中看看,庞某刚来照顾父亲的时候,父亲能自己吃饭,牵着手能走走,虽然说话慢,但还能聊聊天。但她经常会在门口听到庞某对着父亲嚷嚷,王女士跟庞某说父亲是病人,别跟他嚷嚷,把他当个小孩,说话小声点、耐心点。庞某每次都答应,“行,我对老爷子好点,我改。”

  到了三四月份,王先生向王女士抱怨,说保姆经常训斥自己。王先生的邻居也提醒王女士“要经常回家,觉得这保姆不对劲”。

  今年5月23日,王女士接到庞某的电话称,她父亲在沙发上蹾了一下,坐不住轮椅了。当晚,王女士就带着父亲前往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是腰椎错位。事后,庞某向公安机关供认,老人是被他使劲按着肩膀坐到了沙发上。

  天热开始穿短袖的时候,王女士发现父亲的胸口和胳膊上有很多淤青,当王女士质问庞某是否是其殴打所致时,庞某否认。王女士还称,自己父亲说,“我没听话,他就这样掐我。”但王大爷不说是谁打的,并拉着自己女儿的手,不让女儿走。

  直到7月9日上午,王女士推开父亲没上锁的屋门,发现庞某正在用力拍打父亲的胳膊。后王女士在父亲的卧室里安装了一个可以利用手机回看拍摄视频的摄像头。当晚8点左右,王女士女儿拿着手机查看外祖父当晚的情况,看了十多分钟之后,她惊讶地发现,庞某用手使劲拍打外祖父的脑袋、抽打脸部。王先生的家属随即报警。

  打人保姆庭上认罪

  家属称老人已卧床不起

  昨天上午9点50分,庞某被带进法庭,他个头不高,体态偏瘦,有些驼背。王先生则因为患有高血压等病,身上有多处伤,属于轻微伤,目前仍在住院,精神状态不好。

  检方指控,今年1月份,王先生的家属通过家政服务中心与庞某达成协议,由庞某负责看护王某,照顾王先生的饮食起居。2016年6月至7月中旬期间,63岁的庞某在房山某小区以保姆身份看护被害人王先生(男,77岁)期间,多次以辱骂、推搡、拍打、扇耳光等方式虐待被害人王先生,致王先生身体多处皮下出血、皮肤擦伤。后王先生的家人报案。

  对于检方指控,庞某表示属实,“我认罪,悔罪,但我没有每天都打他。”庞某声音颤抖着说。

  他说今年1月前曾经做过短期保姆,后来到王先生家,他的工作是做饭、洗衣服,照顾王先生,刚开始时,王先生还能走路、自己吃饭。他承认自己打骂了王先生,“有一次喂药时,我打了他,并不是想伤害他,而是因为着急了。”

  庭审中,法庭播放了事发时拍摄的视频。画面中,庞某把王先生抱上轮椅之后,对着王先生嚷叫、推搡,并打了老人一耳光。在此期间,王先生一言未发。

  王女士也出庭作证,据她称,事发后父亲就住院了,到今年9月份,父亲虽然身体状况有所好转,但精神状态很差,时常会惊醒、尖叫,无法与人沟通。庞某来之前,父亲只是腿不好,但是别人扶着还能走路,现在已经卧床不起了。

  王先生邻居在证言中称,他在家里能听到隔壁有人大声喊,不是王先生的声音,是男保姆的声音,偶尔还听到打人的声音,他就告诉王女士经常来看看,还有一次保姆大声训斥了王先生好长时间。因为这个,有邻居曾多次到王先生家中批评保姆。

  被判有期徒刑1年

  禁止从事看护工作3年

  房山法院认为,庞某利用看护老人的便利,故意虐待被看护的患病的老人,违背了尽职尽责照顾看护老人的职责和要求,根据其犯罪情况和认罪悔罪态度,及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应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一定期限内从事看护相关工作。

  庞某多次以辱骂、推搡、拍打、扇耳光等方式虐待被看护的老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根据庞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法院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庞某有期徒刑1年,禁止庞某从事看护工作3年。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庞某表示“不上诉,服判”。

  对话

  家属:现在害怕给父亲再找保姆

  北青报:当时是怎么找到庞某当保姆的?

  王女士(受害者女儿):是家政公司给介绍的,之前找过两个女保姆,都是在一家家政公司,后来保姆回家了,就又到这家家政公司找,刚来的时候觉得这个保姆还行,男保姆照顾起父亲来也更方便。

  北青报:庞某来之前您父亲是什么状态?现在情况如何?

  王女士:那会儿父亲能自己吃饭,牵着手能走走,虽然说话慢,但还能聊聊天。现在父亲卧床不起,在医院养身体,精神状态明显不好,情绪不稳定,经常惊叫,行动不能自理。

  北青报:家人是怎么发现父亲被保姆虐待的?

  王女士:有段时间父亲向我们抱怨,说保姆经常训斥自己,邻居提醒说“要经常回家,觉得这保姆不对劲”,后来发现父亲身上有淤青,我问是谁掐的父亲都不敢说话。于是我就在父亲的卧室里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当天晚上就从摄像头里看到庞某用手使劲拍打父亲的脑袋、抽打脸部。

  北青报:以后还会给父亲找保姆吗?

  王女士:现在害怕给父亲再找保姆,这个保姆的事对我们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感觉怎么判他都解不了我们的恨。

  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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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该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的罪名之一,此前刑法中虐待罪的主体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这就使得大量非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的被监护、看护人遭受虐待的现象不能定罪处罚。对此,《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了这项罪名。

  根据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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