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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绕红灯”不能“恶小而不管”

2016年11月07日 09:3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对待“绕红灯”不能“恶小而不管”

  吴关龙

  10月27日,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在钟山大道宝山路口,针对车辆“绕红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2个小时内,9辆“绕红灯”车辆被查处。(据《人民公安报交通周刊》)

  近年来,随着科技投入的不断加大,视频监控在交通管理中得到了广泛运用,既缓解了交警的工作压力,又提升了交通管理效能。但视频监控不是万能的,车辆在交叉路口“绕红灯”就是躲避监控的投机行为。比如,车辆由西向东直行至交叉路口遇到红灯时,有的驾驶人就立马变更车道向右转弯进入由南向北车道,然后从该车道停车线前横向穿过路口回到原东车道继续直行。由于“绕红灯”的行为完全是在十字路口内完成的,车辆这样行驶显然违反交通法规,但却躲过了监控。据报道,湖北黄石交巡警在2个小时内查获9辆“绕红灯”违法车,说明“绕红灯”的车辆还真不少。

  车辆在交叉路口“绕红灯”的危害不言而喻。既扰乱了交叉路口的正常通行秩序,又容易与其他车道正常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不但容易造成交通堵塞,而且严重地威胁着通过路口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危。此外,这种投机行为如不及时遏制,也会对一些守法司机产生不良示范效应,在造成更大的交通隐患的同时,也给治理带来更大难度。

  既然在交叉路口“绕红灯”为交通法规所禁止,那么,交管部门就不能以其“恶小而不管”,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大惩防力度,做到防微杜渐。不妨从以下几方面抓起: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驾驶人认清“绕红灯”的危害,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二是要像湖北黄石交巡警那样加强现场执法力度,对“绕红灯”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三是要加强交通视频监控巡查,及时将“绕红灯”车辆通知路面执勤民警予以查处,或者将“绕红灯”车辆的视频截图转发给该路段交警,让交警按图索骥对违法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四是发动群众对“绕红灯”车辆进行举报,使“绕红灯”车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五是对路口视频监控进行调整,扩大视频监控覆盖面,不使“绕红灯”车辆溜之大吉。

  湖北黄石交巡警加强“绕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执法的做法也启示我们,科技装备固然无可替代,但传统管理仍然不能丢掉。唯有把传统与科技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弥补管理中存在的短板。交通管理是这样,其他社会治理也同样如此。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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