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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00万做虚假广告 假药贩为“生意”不惜“血本”

2016年11月25日 10:07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马强 陈一群 鲁海军 记者 朱鼎兆)湖北人罗明(化名)带着弟弟和婶子分别在湖北、北京等地租住房屋,生产“风湿骨痛胶囊”“风湿圣药”等假药,通过网络公司进行广告推广,光推广费用就高达200余万元。结果,这个制售假药的家族被淮安洪泽警方端掉,记者24日了解到,经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公诉,罗明等三人均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三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被罚款100万至800万。

  2014年10月,洪泽警方接到本地居民陈女士报警,反映自己被一家黑诊所“医生”欺骗,服用了来历不明的“假药”,导致自己身体极度不适、病情加重。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侦查,迅速将涉嫌销售假药的“医生”孙彪(化名)抓获,并从其住处搜出“风湿骨痛胶囊”“风湿圣药”等来历不明药品60多盒以及数十张疑似网络购药快递单。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鉴定,该批药品全部为冒用他人批准文号的假药。据孙彪交代,自己并没有行医资格,只是靠着从网上学来的医学常识,开了一家所谓的“中医养生会所”,并以网购药品的形式,给人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神经痛等慢性疾病。

  根据孙彪的交代以及他所开黑诊所内的快递单,洪泽警方先后多次远赴武汉、北京等地进行调查取证,2015年5月,在当地警方协助下,罗明兄弟与他们的婶子在北京租住地被成功抓获。

  经洪泽区检察院公诉,洪泽区法院最终判处罗明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罗明的弟弟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而他们的婶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并且禁止她在缓刑考验期间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假药生产销售链

  从“上家”手中买来半成品

  据罗明交代,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他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从陈某(已判决)手中购进半成品药品,包装生产冒用他人批准文号的“风湿骨痛胶囊”等药品,并以北京协和医学院附属风湿骨病康复中心等名义对外销售。他弟弟负责包装、发送假药,而他们的婶子则充当客服角色,负责接听电话等事宜。

  网络推广假药花了200多万

  据罗明等人交代,他们通过北京某网络公司违规发出虚假宣传,采取快递物流发货,向北京、湖北、江苏等地数千名患者销售假药。

  根据办案机关查明,罗明等人为了吸引受害者上当受骗,也是不惜花血本,单支付给北京某网络公司在互联网上的推广费用就高达200余万元,而他们通过物流公司代收的货款额也高达530余万。

  “冒牌医生”网购假药

  随后本案中涉嫌销售假药的“医生”孙彪在网上看到武汉某药品公司招商广告,联系购进这些药品。孙彪还交代,对方每次都是通过快递公司发货,药品货款也是由快递公司代收。而陈女士从他这里购买并服用的“风湿骨痛胶囊”就成了这起特大假药案案发的关键。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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