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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男成都租房因10元管理费投诉小区:感觉被歧视

2016年11月25日 11:32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 

  小区院管会成员介绍,公告自今年5月起开始公示,10元管理费用于针对流动人员的卫生清洁和动态管理服务。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24日讯(记者 雷兹 摄影报道)因为小区针对暂住人员每月收取额外的10元钱管理费,让租住在成都一小区的周先生和朋友有了被“歧视”的感觉。鉴于沟通无果,周先生和朋友离开了租住已有两年的小区。尽管已经搬离已有两月余,但周先生每每想起这事就“来气”,今天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前往周先生原住小区进行探访,对当事人所述情况进行了了解。

  租户:感觉被歧视 小区每月收取10元额外管理费

  两年前,刚刚毕业不久的周先生和另外两个朋友,在位于二环路北一段的153号院租住了一个套三的房子,一住就是两年。直到今年8月份,因为小区要求院内的租户额外缴纳10元钱的管理费,三人感到受了“歧视”,愤而退房离开。

  周先生介绍,他们来自遂宁,在二环路北一段153号院住了快两年,第一次感受被“区别对待”。周先生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今年6月,他们所住的小区院管会在未征求广大住户意见的情况下,对小区内租住户每月额外收取10元管理费。因为觉得不合理,周先生和同住的室友向小区院管会提出了意见,“但并没有什么用。”

  10块钱对于周先生和他的朋友来说并不算什么,“但就是忍不下这口气,这太不合理了。”周先生说,小区收取额外管理费的做法,让他们觉得自己被“另眼相待”了。于是,在沟通无果之后,周先生等人愤然退房离开了153号院。

  社区:租户流动大 少量费用用于垃圾清理和“增值”服务

  周先生所述的二环路北一段153号院,是一个有20多年历史的老旧居民大院,院内现有住户273户。银沙路社区党总支书记韦珉介绍,153号院属于自治小区,居民实行自我教育、服务和管理。

  韦珉说,153号院是上世纪90年代修建的房子,由于很多原住户搬出了小区,空置的房子变成租住房。“小区的外来人员流动性很大,有些住上一年半载或几个月就走了。”银沙路社区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频繁的人口流动常常给小区留下大量需要清运的大件垃圾,虽然小区每户每个月会交8元钱的垃圾处理费,但人口流动产生的大件垃圾和其他卫生清洁费往往超出了正常范畴。

  银沙路社区工作人员还表示,除此之外,院管会针对外来和暂住人员所收取的管理费,其实还涵盖了院管会给租户的服务费,如办理居住证等动态管理费用。社区工作人员介绍,153号院的院管会成员均是该小区住户,都是因为热心小区事务才加入到自治管理中,向暂住人员提供流动人口居住管理服务,只是“象征性”地收取少量费用,更是对暂住人员的“增值”服务。

  小区:院管会成员来自小区热心住户 被投诉很委屈

  153号院院管会成员余琪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整个小区目前有20多户租户,今年5月,153号院成立了院务议事会,由小区内热心小区事务的住户共同担任议事会成员。院管会成员由议事会中较有经验或者威望的成员担任,包括余琪在内一共3个人,负责日常小区自治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

  余琪介绍,由于是自治小区,院管会成员完全出自热心和爱心来进行小区的维护工作,上至小区所有住户的动态管理如信息登记上报,下至通水通气、安装路灯、代缴水费等“鸡毛蒜皮”的小事,都纳入到管理中,而帮小区邻里处理这些事情,院管会3个人每个月每人只是象征性地从小区公用资金中,收取200元钱通讯费用,当做是平时帮忙沟通联系的补贴。

  对于租户的投诉,余琪感到很无奈,“都是住在同一个小区,管理工作必须要有人来牵头,这个‘家’真不好当。”余琪说,小区流动人口相对比较频繁,流动人员矛盾多、意见大,给他们的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为此,余琪还被自己的孩子劝说了几次,“娃娃都让我不要再管了,怕得罪人。”

  余琪说,自己今年62岁,从化工厂退休后就开始参与小区的自治管理,一直热心为邻里服务,她说自己和其他院管会成员从来没有过歧视外来人员的想法。余琪介绍,目前整个小区只有20多户租户,绝大部分租户对收取额外的10元管理费并不反对,且一个月收取的不到300元的费用,全用于了小区的卫生清洁和其它维护维修工作。因此,对于已搬租户的投诉,余琪表示很委屈。

  律师说法:未经大部分业主同意收取额外费用“不太合适”

  针对上述情况,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兴圣表示,从法律上讲,153号院收取额外管理费的做法或许“不太合适”。

  “议事会和院管会的产生,要看是否由业主选举产生,而针对租户的额外收费,至少需要大部分业主同意。”曽兴圣说,从目前周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小区的决策程序可能还不够规范,收费也没有依据。

  曽兴圣表示,作为租户,可以拒绝缴纳额外的管理费,也可通过向所在街道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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