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境外公司拖欠管理费数千万元 托管大飞机被查封

2016年11月29日 05:2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上图为被查封保全的飞机。下图为执行法官在被保全飞机上张贴查封公告。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委托航空公司管理一架湾流G-450公务机,却拖欠费用数千万元。航空公司就此提起诉讼。记者昨日获悉,在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市四中院的执行法官对这架飞机进行保全查封。

  据了解,2010年起,境外某公司长期委托国内一家航空公司管理一架湾流G-450公务机,为其提供代办飞行手续、飞行员、保养、维修等服务,但这家境外公司一直未支付相关费用。截至被起诉之日,其已拖欠各种费用达人民币数千万元。在此情况下,该航空公司向市四中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对涉案飞机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市四中院审查原告提供的相关材料,核实权属关系、飞机现状、停放位置等详细情况,确认材料齐备后,执行法官奔赴首都机场,对涉案飞机采取保全措施,并全面清点舱内物品并详细登记在案。从原告提供材料开始启动保全措施起,到查封手续办理完毕,仅用了三天时间。

  据北京市四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卫介绍,原告在起诉立案时,可以同步向法院申请启动保全程序,立即对被告相关财产采取查控措施。在当事人手续提交完备后,实现普通案件3-4天内、复杂案件7天内办结保全程序,有力防止了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等问题,而且能督促被申请人主动现身,积极出庭应诉,推动了民商事纠纷的化解。今年以来,该院累计成功保全财产价值达110亿元。

【编辑:陈海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