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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法院前11个月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308件

2016年11月30日 16: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福州11月30日电 (魏昀)“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环境下,福州全市金融商事纠纷高发态势不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彦邦30日如是说。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举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构建和谐金融生态”新闻通气会,发布了《福州法院2016年度金融商事审判典型案例》。

  统计数字显示,2016年1月至11月,福州市法院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308件,涉案债务总额高达141亿元,占同期金融商事案件标的额的77.92%。其中,银行卡及储蓄存款纠纷599件,融资租赁纠纷330件,保险合同纠纷210件。

  赵彦邦指出,在金融市场开放创新过程中,各种新型纠纷不断产生,只有明确的法律规则才能为各类金融主体的权责界定提供清晰的预期。

  福州法院通过向社会公众宣传金融商事案件的审判理念与裁判思路,引导金融市场主体树立较强的法治观念、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为防范化解地区金融风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此次发布的案例立足福州地区出现的新型、典型、复杂、疑难金融商事案件,主要涉及抵押预告登记的权利保护,票据被恶意申请除权判决情况下持票人的权利救济,银行组织规则的法律效力,银行卡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保证保险中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信用保险中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融资租赁物价值无法确定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范围等。

  赵彦邦表示,相关案例的发布,对于明晰金融交易规则、促进金融市场合规运营以及诸多新、难问题的厘清和解决具有重要司法指导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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