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原校长涉嫌受贿26.4万受审

2016年11月30日 16:58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中安在线11月30日讯据安徽商报消息 仇某某被指控利用担任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以下简称“省工商学校”)校长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6.4万元。昨日,在合肥市中院庭审现场,仇某某却否认了之前作出的供述,表示有些钱是替朋友借的,朋友没有归还他人,还有一些是在他人处寄售烟酒的钱。

  [指控]受贿26.4万还涉嫌犯串通投标罪

  检方指控,2007年5月至2012年3月,仇某某利用担任省工商学校校长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投标、业务开展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6.4万元。

  2007年初,仇某某为其战友马某某(另案处理)承接省工商学校教职工集资楼工程提供帮助,2007年5月至2012年3月,仇某某分别以借款、购买车库为由向马某某索要6万元和8万元,并分多次收受马某某现金共计8.4万元。

  2008年上半年,仇某某为其战友戈某某亲戚承接省工商学校集资楼外墙保温工程提供帮助,收受戈某某1万元。

  另外,2007年初,省工商学校教职工集资楼工程对外招标,马某某找到仇某某表示想承接该工程,并提出由其挂靠多家公司进行围标的方式参与竞标。仇某某同意后,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将投标范围限定为马某某挂靠的五家公司,并最终由其中一公司以1218.96万元价格中标。 检方认为,仇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6.4万元,其中14万元是索贿,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仇某某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应当以串通投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对6万元索贿说是朋友借钱没还

  1951年出生的仇某某已经退休,本应安享晚年生活,可因为自己的贪念,昨日不得不在合肥市中院接受法律的审判。仇某某的犯罪之路开始于与战友之间的一次聚会,在这次聚会聊天时,仇某某向马某某透露了学校的一些工程信息。之后,马某某多次找到他。

  仇某某对部分指控表示异议。对他以借款向马某某索要6万元的指控,仇某某表示,这笔钱是当时他一个叫段某某的朋友,因为生病向他借钱,他当时就找了马某某,马某某借了6万元给段某某,他不知道段某某没有还钱,后来也没有听马某某说这件事情。 然而,公诉机关宣读的仇某某之前供述称,段某某将钱还给了他,但他没有将钱给马某某。另外,段某某也表示,这笔钱他还给了仇某某。仇某某之前的供述与当庭辩解说法不一,为此,仇某某说之前自己的供述有误,并且希望能与段某某对质。

  对8万元索贿说是寄售的烟酒钱

  而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以购买车库为由向马某某索要8万元的指控,仇某某表示,因为马某某家有人做烟酒生意,所以他在马某某处寄售了一些烟酒,让对方按照进价帮销售。当时马某某拿给他的8万元实际上是销售的烟酒款,不应算在非法所得当中。 然而,仇某某在之前供述时表示,马某某在2010年、2014年为其结算过烟酒款,购买车库的8万元与烟酒款没有关系。对于两者不一的情况,仇某某表示之前的供述不属实。此案未当庭宣判。

  另外4起受贿情况指控

  ◎仇某某为省地矿局第327地质队测绘工程处中标集资楼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该处工作人员现金1万元。

  ◎为合肥某建设公司及时获得工程款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负责人5千元购物卡。

  ◎为安徽省某设计院承接学校工程项目以及及时获得费用等提供帮助,收受该院设计人员现金1万元。 ◎为某家具公司及时获得学生床、学生柜采购款提供帮助,收受工作人员5千元购物卡。

【编辑:左盛丹】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