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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停课通知突变被吐槽政策“夕令朝改”

2016年12月02日 08:5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朝令夕改,词义为早晨发布的命令到晚上就改了,形容政令时常更改,使人不知怎么办。在这个成语面前,河北省石家庄市相关部门的决策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

  11月30日22时许,石家庄市教育局在官网发布通知,因市政府决定自12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响应,中小学、幼儿园停课。然而,12月1日凌晨2时30分许,石家庄市教育局再发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正常上课。

  由于正常上课的通知在深夜发出,众多石家庄市民并未及时得悉,很多学生家长直到12月1日早晨才收到学校不停课的通知,给市民生活造成不小混乱。不少石家庄市民纷纷吐槽自己遭遇“夕令朝改”,当地政府相关应急决策折腾学校、折腾家长,更折腾孩子。

  针对此事,《法制日报》记者今日询问了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大气办等部门,但各部门均不予回应。

  四小时连发相反俩通知

  11月30日23时许,石家庄市众多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被一条消息刷屏: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石政办传〔2016〕14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12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以下统称学校)停课。

  停课通知同时也通过各学校的校讯通等方式传达到了学生家长。

  “孩子听到停课的消息乐坏了,作业还没完成就去休息了,打算睡个懒觉。由于自己还得正常上班,看到消息后赶紧联系孩子奶奶,告诉她第二天一早到家里来。”在河北省某省直机关单位工作的张某告诉记者,急急忙忙做好了孩子不上学的准备,然而这一切在第二天清晨被打乱。

  12月1日6时许,张某又接到老师的通知:照常上课。

  “夕令朝改何匆匆,翻覆只在一梦中。夜闻全城俱停课,晨炊万家皆赶工。”12月1日,在众多石家庄市本地社交平台上,这样一则评论被推上顶端。

  张某在石家庄市教育局官网看到了该局发自凌晨2时30分许的另一条通知: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最新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预案要求,12月1日,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正常上课,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据了解,石家庄市教育局同时向下级教育局和直属学校下发了该份通知,明确“此前发布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采取一些措施,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记者在石家庄市教育局官网上看到,第一条通知发出的时间为11月30日22时1分,第二条通知发出的时间为12月1日2时31分,间隔仅四个半小时。

  由于来不及重新作出应对,石家庄市不少学生家长在网络上吐槽自己清晨的手忙脚乱。然而,遭遇混乱的不仅是学生家长。

  11月30日23时许,河北省、石家庄市各新闻媒体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新媒体传播了停课消息。这些媒体再次发出不停课消息的时间,已经到了次日清晨,甚至有某河北省级报刊12月1日头版头条刊发消息“省会中小学今日起停课”。

  通知内容违背应急预案

  为何在短时间内对应急举措进行改变?截至记者发稿时,石家庄市相关政府部门未对此问题作出回应。

  记者首先向石家庄市教育局询问,被告知此事统一由该局宣传统战处处长牛云飞进行回复。记者拨通电话后,牛云飞借故挂掉电话,随后再无法联系上。

  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做出停课通知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是由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应急办发出,但市政府应急办为市政府办公厅下属部门,并不独立;只要对外的文件都由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签署发出,但仅仅是“带上市政府的名号”,通知的内容为石家庄市大气办做出的。

  记者电话联系石家庄市大气办,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不便回应,建议记者通过其他渠道了解。

  最新的《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石政发〔2014〕30号)明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进行研判,必要时可组织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专家委员会进行会商,确定预警等级并制定相关应急措施,并由相应领导批准后,在当日12时之前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市政府应急办负责接受和发布各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按照该应急预案的规定,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各种媒体,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呼吸道疾病患者、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市教育局负责,督导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而“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运动”,是Ⅱ级(橙色)预警应急的响应措施。

  在决定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后却没有执行学校停课的措施,这显然与石家庄市政府自己制定的应急预案不相符。

  解除应急措施规定欠缺

  市民对石家庄市政府相关应急措施进行吐槽,这已不是第一次。2015年12月到2016年年初,由于石家庄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同时,相关信息发布不及时、查询渠道不畅通、配套服务措施不完善,限行通知难查询、严格规定难落实、便民服务有欠缺等问题广为市民诟病,甚至还发生市政府和公交公司通知“打架”的乌龙事件。

  2016年冬雾霾天气加重后,石家庄市政府多次启动不同级别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但又发生相关限行措施频频变化的问题,对于政府决策“朝令夕改”的吐槽再次成为石家庄市当地人在社交平台上的一个主要话题。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的目的是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因此人性化和实效性是政府决定应急措施的必要考虑。从此次‘停课’事件来看,石家庄市政府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律师陈江涛直言,从创建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角度看,石家庄市政府在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方面尚有很大进步空间。

  事实上,从12月1日石家庄市区出现蓝天白云的实际天气情况来看,给市民的感受并未达到学校停课的程度。因此,有专家认为,石家庄市政府此次作出不停课的决定是有相关科学依据的,问题的症结在于应急措施解除后的秩序恢复。

  “这一事件折射出地方政府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不完善,主要是缺少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解除应急措施之后秩序恢复的规定。”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陈雪表示,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调整灾害级别、终止预警、解除应急措施之后社会秩序如何恢复并没有明确规定,难免发生石家庄这种凌晨加急通知正常上课的情况。

  “采取应急措施和应急措施解除后的秩序恢复程序同样重要,完善应急措施的决定发布和事后秩序的恢复都应该成为地方政府的应有之策。”陈雪说。

  本报石家庄12月1日电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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