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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提钱出狱”:江苏原省委组织部长被督促收监

2016年12月16日 11:5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据媒体报道,江苏省检察机关对保外就医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组织复查,逐人见面、重新体检,监督纠正了违法问题100件。江苏省委原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等多名职务犯罪人员被督促收监执行。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人员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保障了犯罪人员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也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

  然而现实当中,却有不符合条件的犯罪人员“以权赎身”“提钱出狱”,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逍遥狱外”,甚至出现“一保到底”“保而不医”的现象。在这些违法违规获得监外执行资格的犯罪人员中,获刑官员和富商占比较高。他们或通过之前织就的朋友圈、关系网暗箱操作,或者直接利用金钱开道弄虚作假。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他贿赂买通相关人员,制作虚假疾病鉴定材料,在法庭宣判当日就以“保外就医”的名义从法院直接回了家。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于彰显法制文明,激励犯罪人员改过自新具有积极意义。然而由于操作不透明、监管薄弱、问责不力等原因,原本体现人文关怀的制度,却成了少数不法分子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买卖”。违法获得保外就医资格的犯罪人员得以“逍遥狱外”,帮助造假的执法司法人员赚得“盆满钵满”,双方都从“买卖”中获得了好处,但践踏的却是司法的权威,损害的是党和国家的公信力,必须严查“提钱出狱”背后的司法腐败。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的注意。今年中央第六巡视组向司法部反馈巡视意见时明确指出,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腐败行为易发多发。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严惩不法行为。全国多地陆续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一些“保外就医”官员被重新收监。江苏省检察机关对“三类罪犯”组织复查,就是落实中央要求、维护司法权威的具体体现。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开展专项检察,将“逍遥狱外”者重新收监的同时,还需要继续深化监狱管理体制和刑罚执行体制改革,严惩“以权赎身”“提钱出狱”行为,同时将监外执行的全流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并严惩为不法分子提供便利的执法司法人员,还司法一片晴朗的天空。(菲余)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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