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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两月工钱还没拿到 分包商:资金周转困难

2016年12月22日 14:44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记者 陈诗蕾 “都年底了,谁不想多带点钱回家过年?”不过,这对于湖北人曾先生来说有点难。今年10月份,曾先生来到南昌务工,受分包商的派遣,为南昌一家商场安装油烟净化器。工程结束后,曾先生仍有部分薪资没有拿到,而分包商始终联系不上。

  【投诉】

  工程完工两个月,工钱没拿到

  今年10月份,曾先生和老乡洪先生在王老板的安排下,负责为红谷滩一家商场的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工期从10月4日至20日(除去周末),加上加班时间,平均每人工作了13天。

  “王老板说,工钱按日结算,每天的饭补加上工钱共280元,加上需要报销的车费,王老板要支付我和工友总共7000多元。”曾先生说,工期结束后,除去王先生已经支付的2000元伙食费,还有5000多元的工钱没有结清,“工程结束两个多月了,我始终联系不上王老板”。

  【回应】

  资金周转困难,尽快结工资

  昨日,曾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分包商王先生的联系方式。20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王先生。

  面对曾先生的投诉,王先生表示,曾先生确实曾在他手下做事,但对于工钱至今没有支付一事,王先生表示,他并非恶意欠薪,只是因为资金周转出了点问题,因此需要缓一缓发放工资。但是,究竟何时结清余款,王先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只表示“会尽快完成结算”。

  【律师】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

  对此,江西周象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叶杰告诉记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除非用人单位遇到不可抗因素,或者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就曾先生的遭遇,杜叶杰认为,经营困难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确因经营困难的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做出合理解释,否则用人单位涉嫌违法。

  【提示】

  没签合同,应保留沟通信息

  对于曾先生反映的情况,南昌市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表示,曾先生可以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劳监部门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将介入调查,“如果用人单位无缘由拖欠薪资,我们会对其进行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农民工经熟人介绍承接工活,没有签合同的习惯。杜律师认为,正是因为劳务双方无法提供书面的合同约定,容易引发薪资纠纷。对此,杜律师提醒农民工朋友,接受劳务前最好签订合同;如果无法提供劳务合同,应保留双方沟通的短信、照片或电话录音,这有助于处理此类纠纷。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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