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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被告知有犯罪前科:11年前亲戚冒用身份作案

2017年01月04日 14:24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谢谢还我清白,我终于可以安心打工了。”近日,家住河南省滑县的杨兵专程来到安阳市北关区检察院,向该院干警表示感谢。

  杨兵是一名老实本分的农民,之前一直没有离开过滑县老家。2005年底,杨兵突然收到“自己”的刑事拘留通知书、逮捕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他以为是骗子的恶作剧便没有在意。直到2016年,在外地打工期间办理暂住证时,杨兵被告知有盗窃犯罪前科,他突然想起十多年前收到的法律文书,赶紧前往文书制作地——安阳市北关区向公安机关报案。

  原来,杨兵与杨宗既是亲戚又是邻居,二人对彼此身份信息十分熟悉。2005年10月,杨宗在安阳市市政广场盗走一辆价值1400余元的电动自行车。在被公安民警抓获后,杨宗为避免留下案底便以杨兵的身份接受了调查,并在之后以杨兵的身份接受了审判。得知此情况后,北关区公安分局立即与北关区检察院协调,并传唤杨宗核查相关信息。

  在查证杨兵身份信息系被杨宗冒用后,北关区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在认定被告人身份上存在错误,遂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建议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安阳市检察院随后作出抗诉决定,案件被发回北关区法院重审。2016年11月21日,北关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宗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苏清涛 付红燕)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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