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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财务被审计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退赃百万自首

2017年01月05日 11:2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利用职业证书发放获利

  原标题:得知财务被审计 主任退赃百万自首

  为了尽快拿到职业鉴定类证书并下发,一些地方质监培训中心相关人员向时任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杜某个人账户打钱,杜某在2008年至2014年期间,先后收受多个地方单位相关人员的现金,共计100余万元。2014年,审计署对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的财务进行审计,发现发放证书数量和应收欠款不符。杜某感到事情败露,于是紧急找人凑钱补到学会账户上,并且将这些年来收受的钱款退还。此外,杜某还向纪检人员交代了收受他人钱款的事实。 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鉴于杜某在有关机关掌握其犯罪线索前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交代犯罪事实,并退还他人钱款,可对其减轻处罚。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两年半,罚金10万元。

  为尽快拿到证书行贿

  山东质监培训中心鉴定部主任姜某作证称,山东质量技术监督职业技能鉴定所挂靠在山东质监培训中心,主要负责山东省内的质量技术监督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山东质监培训中心每办理一本证书,鉴定指导中心收费40元。姜某说,因为当时证书缺乏,一些业务单位经常催要证书,为了尽快拿到证书,以维护合作关系,让业务正常进行,他从个人账户上给杜某多次打钱,共计70万元。这些钱杜某可以上交单位,也可以自己留用。其他送钱给杜某的地方单位相关人员也均是为了尽快将证书办下来,才送钱给杜某。

  杜某系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原副理事长兼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原主任,他供述,中国计量测试学会是社团法人,形式上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理,业务上受质检总局管理。鉴定指导中心是1995年成立的,主要负责拟定本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规划、制定行业职业标准,及职业技能培训等业务,还拥有发放证书的权力。杜某称,这些地方业务单位之所以给他送钱,就是因为鉴定指导中心的证书一直短缺,不能及时发放,地方业务单位为了及时拿到证书,才给他转钱,要求他尽快下发证书。

  听闻财务被审计赶忙退赃

  2014年4月底,审计署对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的财务进行审计,发现发放证书数量和应收欠款不符。杜某感觉事情败露,便给姜某打电话,让姜某等人凑钱把“窟窿”补上。姜某等人凑齐钱后,将钱款转到学会账上。杜某还去银行将个人账户中收受他人的钱款退还。

  2014年6月初,杜某又找到质检总局纪检组领导,主动交代了2008年至2014年初多次收受6个地方合作单位负责人通过个人账户向其汇款100余万元的情况,并称已经将所收钱款返还。

  经查,2008年以来,鉴定指导中心在收费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与合作单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收取每人次30元至100元不等的证书发放费。2008年1月至2014年3月期间,地方单位将证书发放费先后18次汇入杜某的个人账户,杜某没有把该款项上交计量测试学会,涉嫌侵吞公款。

  一审获刑2年6个月

  庭审期间,杜某表示认罪,其辩护人表示,杜某存在自首情节,积极退赃,认罪、悔罪,建议对其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杜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杜某在有关机关掌握其犯罪线索前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交代犯罪事实,并退还姜某等人钱款,当庭如实供述并认罪、悔罪,可对其减轻处罚。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两年半,罚金10万元。

  文/本报记者 杨琳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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