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刮卡中了“一等奖”“一折”换购实则是坑

2017年01月10日 13:29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 

  □通讯员 侯小伟

  金陵晚报记者 吴颖

  一些商铺为了吸引消费者,降低刮奖卡门槛促使消费者消费,结果消费者无一例外地中了大奖。中了奖的消费者再添一点钱,就可以买到“高价”的珠宝了。岂不知,商家耍的是诱导消费的手段,通过中奖所买的珠宝,真正的价值连零头都不值。

  “一等奖”竟是低劣商品

  元旦期间,安徽合肥某学院的学生张某及父母来南京旅游,闲逛到一家工艺礼品店的时候,因为喜欢那些琳琅满目的小玩意,张某就进去挑了几个小挂件。结账的时候收银员说购物满88元可以去超市里面的珠宝店拿一个小礼物,张某选了一个红绳子的“小礼物”之后珠宝店员工又说还可以抽奖,说着就把一个抽奖篮拿到柜台上面,张某抽了一张后营业员就把抽奖篮拿到柜台下面去。

  张某正准备刮奖时营业员又说消费88元以上可以刮两次,于是又拿了一个抽奖篮到柜台上,张某又随手拿了一张刮开一看是“一等奖”,营业员及旁边的同事瞬间一副吃惊的样子,恭喜张某中了大奖,并从柜台下面拿出兑奖规则,上面写着一等奖可以以一折优惠选购店里任意珠宝,限三件。

  张某念及父母多年辛苦养育,便用自己勤工俭学的报酬为父母和自己选购了三件和田玉挂件,支付了2980元。随后在其朋友圈发了一条相关的动态,称自己新年中了大奖给父母尽了孝心,结果朋友们纷纷留言说她上当了。张某请专业的人士看过之后,发现三件产品根本不值这个钱,这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是上当了,所谓的“中奖”不过是商家利用有奖销售来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气愤之下,张某拨打了南京“12315”热线。

  篮子里放的全是“一等奖”

  接到该投诉后,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认为该行为性质比较恶劣,有损南京旅游形象,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至现场依法对该工艺礼品店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店内主要销售工艺礼品、百货、服装、预包装食品,检查中还发现其店内珠宝饰品柜台上有一张“购物抽奖活动明细”,上面标称:凡是在本店购物满10元以上者,均可参加本店的壹次抽奖活动。

  因行动迅速、事先查明该店的经营布局,执法人员在该店老板娘的阻挠下,仍然获取了重要的证据。原来该店的柜台下面的两个竹篮内“大有玄机”,里面各装有即开型兑奖券,刮开后一个里面全部是“一等奖”兑奖券,另一个里面全部是“谢谢惠顾”兑奖券。就在执法人员进门的时候,营业员试图快速转移这两个篮子,被眼尖的执法人员一个大跨步扣住,坐实了证据。在随后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拍照取证,同时于当日正式立案调查。

  当事店主被罚款9万元

  执法人员认为,该店当事人对有奖销售中奖概率作虚假不实表示的行为,违反了《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南京形象,社会影响恶劣,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应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9万元上缴国库的处理决定。

  面对“中奖”要多个心眼

  骗术年年有,套路各不同。秦淮区消协工作人员称,这种“购物中奖再购物”的骗术已经很老套了,少说也有一二十年的“历史”了,但是这种老套的骗术为什么能在大江南北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屡试不爽呢?

  除了监管部门“割草”式的一轮轮处理,消费者也要掌握些科学消费的知识,在平时的生活中冷静消费、理性消费,遇到各种“惊喜”的时候要多留个心眼,因为天上没那么容易掉下馅饼。

【编辑:魏巍】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