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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6年查处导游案件169起 将推导游分类管理制度

2017年01月10日 17: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1月10日电 (王艳龙)10日,云南公布重拳整治处理导游案件成绩单:2016年处罚导游169起,旅游投诉持续下降。

  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旅发委主任余繁介绍,2016年,全省各级旅游部门联合工商、交通等部门检查旅游企业9170家次,检查旅游从业人员4.9万人次。查处案件482起,罚款金额436.3万元人民币。其中,处罚旅行社216起,处罚导游169起。旅游投诉持续下降,旅游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云南是中国的旅游大省和发展旅游最早的省份,“七彩云南·旅游天堂”的口号享誉海内外。但近年来,因“不合理低价游”引发的导游辱骂游客事件频发,导致云南旅游形象受损。

  过去的一年,为整治“不合理低价游”问题,云南省在昆明、丽江等旅游热点地试点设立旅游警察,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开设云南旅游购物退货中心,持续推动导游薪酬机制建设,数百家旅行社联合承诺抵制“不合理低价游”等,探索云南旅游治理新模式,重塑“七彩云南”旅游形象。

  余繁称,尽管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总体保持平稳,但“不合理低价游”引发的导游强迫消费甚至辱骂游客,以及旅游购物不满意,退换投诉居高不下,对云南省旅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严重阻碍了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他表示,云南将用半年左右时间,彻底整治全省旅游市场乱象,实现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其中举措包括:2017年6月30日前,制定出台导游管理办法,对导游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导游人员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导游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导游管理信息平台和网上评价制度。鼓励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理的导游薪酬机制和派遣制度,推进导游归属管理。

  此外,云南省还要求通过禁止价格欺诈、禁止旅游市场垄断、禁止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等举措,不断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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