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驾报废车“摇摆”上路 胶布粘车身裂缝(图)

2017年02月23日 16:59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 
男子驾驶报废别克车“摇摆”上路。江北警方供图。
男子驾驶报废别克车“摇摆”上路。江北警方供图。

  华龙网2月23日16时10分讯(记者 祝可)车子破了当然要去修,可重庆一男子居然用胶布粘住车身裂缝,将本该报废的汽车开上路。2月21日下午,观音桥交巡警大队民警在小苑路口晚高峰执勤时,发现一辆老旧别克轿车驶来,车子周身破旧,尤其尾部车灯处竟然用胶布粘住车身裂缝。民警立即对其例行检查,通过查询,民警发现该车系一辆报废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经查,该男子赵某,某公司职工,据其透露,该车2005年出厂,他2013年从某二手商处花了3万元购买,此后一直用该车代步。虽说车子旧了点,起初几年可以将就用。后因该车年久失修,经常出问题,所以就打算去报废了,索性就没去年审,车上的违法记录也一直没有去处理。

  由于当天临时有朋友来,想开车代步,于是赵某就把报废车开出来了,结果就被民警现场查获。民警检查时发现车身晃动严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确认发动机号与车架号,确认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

  赵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民警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赵某将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之处罚。

  民警提示,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因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切勿上路行驶。

【编辑:刘湃】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