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冷知识:什么?!14岁以上就是妇女了
当地时间2017年3月8日,澳大利亚墨尔本,街头安装女性图案交通信号灯,提倡性别平等。
“妇女”是一个很奇怪的词,
它真实存在,但女性不喜欢这么称呼自己。
今天是一个伟大的节日,而这“伟大”的起源,则是来自抗议和斗争。
时间回到1857年3月8日,美国纽约的制衣和纺织女工走上街头,抗议恶劣的工作条件和低薪。
在接下来的数年里,几乎每年的3月8日,都有类似的抗议游行活动。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在1908年,将近15000名妇女走上纽约街头,并喊出了象征经济保障和生活质量的口号“面包加玫瑰”。
1910年,第二次国际社会主义者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国际社会主义妇女运动领袖之一克拉拉·蔡特金提议,以3月8日这一天纪念无产阶级妇女运动。
这就是三八妇女节的源头。
今天,国是直通车也应个景儿人,带大家看看关于妇女节的这些冷知识,你知道吗?
14岁以上就是妇女了?!
“妇女”是一个很奇怪的词,它真实存在,但却没有女性喜欢这么称呼自己。
你可以描述一位女性为“少女”“小姑娘”“大姑娘”“少妇”“淑女”“阿姨”“老太太”……这都是相对安全的词汇,但如果你要直呼一位女性为“妇女”,这就意味着危险。
从某种意义上,“妇女”这个词之于女性,是比称呼“小姐”更危险的。
这就使得“妇女节”变得有些讽刺,本来是为女性争取和平、平等、发展的节日。但却在称谓上面让诸多“妇女”听起来不舒服。
甚至于,更多的人愿意在3月7日,也就是妇女节的前一天,过一个“女生节”。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被称之为“妇女”。
那么,能否称之为“妇女”的标准在那里呢?
这个事实听起来比较残酷——14周岁及以上都可以称为妇女。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榕金告诉记者,14周岁以上女性是妇女的这个说法,主要是因为以前的《刑法》把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区别开来,强奸罪针对14周岁以上女性,奸淫幼女罪针对的是14周岁以下女性。但是现在,《刑法》已将奸淫幼女罪并入强奸罪。
可以这么理解,妇女是相对于幼女而言的,我们可以出于善意地理解,这有利于让更多女性过上3月8日这个节。毕竟“妇女”一词的包容性更强。
妇女节应该放假吗?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中提到了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可见,妇女们在妇女节是可以享受半天假日的。但是,妇女节与国务院通知提及的节日有所区别,因为它只是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这样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由此可见,这个假是不需要调休,这也是它总是“进不了”国务院假日办通知的原因。
妇女节上班该不该拿3倍工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系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所以“三八”妇女节与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相同,均属于“法定”的休假日。
既然是法定休假日,根据劳动法,加班有3倍工资可拿: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但许多人向公司主张这一权力时,也许HR就会甩过来这样一份文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
这份文件的意思总结起来就两条:
①妇女节符合放假条件而上班的人,只需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②妇女节碰上星期六、日,若还是让人上班,得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这份文件是当时劳动部给上海劳社局的一个工作函,公布于2000年。自那以后,几乎全国的劳动部门都是按照这个函的规定来处理此类事件的。
因此,妇女节仍须要上班的朋友们想获得3倍工资,恐怕要失望了。(宫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