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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清柜后顾客没密码纸也能取包 超市致歉发奖

2017年03月29日 15:45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 

  ■3月24日20时55分许,信誉楼超市高柱店工作人员正在清柜。

  超市的电子存包柜每天晚上闭店前都要清柜,如果在清柜后才想起自己寄存的物品还没取,需要怎样的程序才能取回?3月22日晚,李女士发现自己存在存包柜的包被放在一个购物筐里,超市工作人员既没查验密码纸,也没核对包内物品,就让她取回了包。李女士觉得超市这样做很不负责任。3月24日至27日,记者在另外4家超市进行了体验。

  □文/图 本报记者 苗静

  制图 /赵铮

  事件

  没核对就取回了包 顾客很惊讶

  3月22日晚,李女士(化名)到信誉楼超市高柱店买东西。她将一个提包存在超市东门的自助存包柜里,存包的时间是20时29分。十几分钟后,超市开始广播,说东门附近的款台已关闭,请顾客们到西门附近的款台结账。在西门款台,收银员让李女士到西门入口处去取包。

  李女士来到西门入口处,一眼就看到自己的包放在一个购物筐里,旁边有一位工作人员,但穿的是便装。李女士说明情况,对方问:“是这个包吗?”李女士答“是”,对方就把包给了她。李女士既惊讶又生气:“密码纸还在我手里,可那名工作人员根本没有要求我出示,也没仔细核对包里的物品,这样做太不负责任了!”那时还不到21时的闭店时间。

  李女士觉得,超市清柜时至少应有两人在场,清理出来的物品应妥善保管。顾客去取寄存的物品时,至少应该出示密码纸并核对。另外,只要还有顾客,就不应该清柜,应该闭店以后再清柜,或者闭店前一段时间就别让顾客再存。

  超市致歉 将给顾客颁发建议奖

  针对李女士的遭遇,记者到信誉楼超市高柱店进行了调查。3月24日20时49分,记者将一个手提袋存在负一层超市西门入口处的电子存包柜。20时55分,两名工作人员来清柜,其中一人穿着写有“信誉楼高柱店”的黄绿色马甲,另一人着便装。她们依次打开每一个箱子,里面有物品的,就取出来放到购物车上,并在物品上贴一个小标签,写上柜号和箱号。

  21时05分,闭店5分钟后,记者再次来到存包柜,刚才的密码纸已失效。一名保安用钥匙打开一个柜子,向记者索取密码纸并核对包内物品后,把包给了记者。记者的包上贴着一个便笺,写着柜号和箱号。

  3月27日,记者将李女士遇到的情况反映给信誉楼超市的服务台,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每天21时闭店,20时50分清柜。按照规定,清柜时应进行记录,包括日期、柜号和箱号、存放了什么物品等。顾客领取时,要查验密码纸并核对包内物品,还要登记顾客的姓名、电话。28日,这家超市负责退换货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反馈说,他们对李女士遇到的情况进行了调查,22日晚上,工作人员从东门的存包柜只清理出了李女士的一件物品,当时就没有按照程序进行核实,这确实属于员工的失误,当事员工也表示一定吸取教训。这件事情发生后,他们对所有涉及的员工进行了培训,重申了流程,今后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我们向李女士表示歉意,可以向她颁发一个建议奖。”

  各超市程序不同 有的严格有的简单

  每天晚上闭店前清电子存包柜是各个超市都在执行的做法。那么,如果当天存放的东西忘了取,第二天再去取时,需要哪些程序?3月24日至28日,记者对石家庄的4家大型超市进行了体验。

  体验一:永辉超市财富广场店

  3月26日上午,记者将一个手提袋存放到永辉超市财富广场店的电子存包柜。3月27日上午,前一天的密码纸已失效。记者来到超市的服务台,工作人员查看密码纸并核对包内物品后,把存放在服务台的手提袋给了记者。手提袋上贴着写有柜号和箱号的便笺。

  记者注意到,存包柜上方的墙上写着:“对于在超市当天营业时间结束后仍遗留在寄存柜内的物品,视为寄存人自动放弃对所寄存物品的所有权,超市有权在清柜时取出物品,并且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体验二:北国超市先天下店

  3月26日上午,记者在北国超市先天下店进行了同样的体验。第二天上午,前一天的密码纸失效,记者存的包放在服务台,工作人员查看密码纸并核对包内物品后,把包给了记者,包上同样贴着写有柜号和箱号的便笺。

  体验三:华润万家超市万达店

  3月26日下午,记者将一个手提袋存入华润万家超市万达店的电子存包柜。27日下午,记者将前一天的密码纸放入扫描口,28箱的门竟然开了,前一天存放的手提袋还在里面。服务台一名工作人员说超市每天都有专人清柜,这种情况可能是没有清空。

  记者注意到,这家超市的“存包须知”写着“请于当天21:30前取回寄存物品,顾客逾期未取回寄存物品,本商场有权自行处理。寄存物品遗失,如属商场责任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元。”

  体验四:家乐福保龙仓超市勒泰店

  3月27日下午,记者将一个手提袋存入家乐福保龙仓超市勒泰店的电子存包柜。3月28日上午,前一天的密码纸已失效。该店“风险防范部”一位工作人员查看了密码纸,根据记者的描述从里面的套间里找出一个黄色手提袋。记者确认后,她拿出一个表格让记者签字。表格上写着清柜的时间、柜号和箱号、物品描述等,工作人员让记者登记了姓名、电话和领取的时间。除记者所存的“黄色手提袋”外,27日清理出来的还有其他几个箱内的物品,也都有详细记录。

  省消协:清柜及查验领取者身份要慎重

  省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廉莙表示,为了保证消费者寄存物品的安全,清柜以及清柜后查验领取者的身份时,要非常慎重。清柜时应至少有两人在场见证,详细登记并有监控。查验领取者身份时要查看密码纸及核对物品,同时还要让领取者签名并留下电话。

  虽然超市提供的寄存服务是免费的,但免费不能免责。部分超市在“存包须知”中提到“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的说法,明显是在规避自身应承担的法定责任。一旦发生所寄存物品丢失的情况,如果能证实超市未尽到安全警示义务,且消费者能提供其所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原始票据或凭证,那么商家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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