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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现利用转账造假软件诈骗案

2017年04月01日 10:22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刘洋)近来,随着手机支付平台的快速发展,针对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的“截图骗局”时有发生。日前,北京西单某批发市场的个体户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骗局。原本以为是好心帮忙,结果却被骗了财。

  据王先生介绍,一位散客购买了商品后,对王先生表示自己没带现金,提出在支付宝上打给王先生500元现金,扣除商品费用后,再让王先生“返还”部分现金方便自己急用。当时铺位客人较多,王先生也并未查收自己的账户。他在看过对方出示的截图后,即按照客人提出的方案给了对方现金。等对方离去,王先生查看账户时,却发现钱款根本没有入账,随即报案。

  王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今年年初,武汉警方接到多名店主报警称,一名男子购物时用了支付宝付款,但这些钱款并没有到账。该男子在被抓获后称,自己先谎称手机摄像头坏了,没法扫支付宝二维码,再让店主告诉他支付宝账号以转账。此过程中,男子使用了一款支付宝造假软件,只要输入对方的支付宝账号和支付金额,就能生出支付成功的图片。他正是用这种方法“虚晃一枪”,实施了诈骗。

  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用户能轻易搜到提供制作微信、支付宝截图软件下载的多个网页。在某些网页上,软件提供者称,使用者可以下载该款软件,在朋友圈里通过“晒”支付宝账户截图来“炫富”或“哭穷”,以“自娱自乐”。然而,正是这些以假乱真的截图,提供了潜在的诈骗可能。

  对此,北京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岩表示,除了要追究用截图进行诈骗者的责任之外,提供伪造支付平台截图软件的一方如明知该软件用于诈骗,仍有偿提供,则涉嫌协助诈骗。如果组织教授该诈骗方法,还有可能涉嫌教唆犯罪。即使前述行为还没有达到入刑标准(如金额未到),实际获利的一方与提供软件的一方也属于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王岩表示,目前电子支付形式多样化,个人之间电子交易量增加后,要具备财物保护意识。安装了微信或支付宝收费端后,都有相应的收款提醒功能,只要等待自己账户收到汇款,截图诈骗的行为即可得到有效遏制。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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