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枪毙毒贩”到丽江中院 法院:尽快核实身份信息
2017年04月01日 14:22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
近日,据澎湃新闻报道,38岁的河南男子赵伟刚在过去3年间,多次被公安机关抓捕,随后又被放回。不管他走到哪里,只要一使用身份证,很快就会有警察来将他带走。
这样的麻烦源于丽江市永胜县公安局2003年破获的一起运输毒品案。一名河南籍男子指使两名女子,以体内藏毒的方式,将601.6克海洛因从瑞丽市运输至四川攀枝花,途经永胜县时,被警方抓获。
这名毒贩最终被法院判处死刑,并于2005年1月被执行死刑。在法院的判决书中,毒贩的名字与身份证号,与赵伟刚完全一致。
3月21日,“已被执行死刑”的赵伟刚出现在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时,所有工作人员都吃了一惊。
此后,丽江中院官方微博做出了“关于赵伟刚身份遭冒用一事的回应”: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1月6日执行死刑的“赵伟刚”,因运输毒品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其所持证件信息与抓获的被告人“赵伟刚”相符,案件侦查中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了《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内容与“赵伟刚”所持身份证信息相同。对于2017年3月21日持赵伟刚身份证男子前来我院反映其身份遭冒用一事,我院高度重视,已联系相关机关进一步核实其身份信息,依照程序尽快处理解决。
云报全媒体记者 王法 木晓雯
【编辑:刘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