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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扶贫领域典型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2017年04月14日 10:3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谷晓哲

  今天,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发布9件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典型案件,这些案件发生在扶贫开发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部门,犯罪主体大多集中在农村两委成员,且多为窝串案,犯罪手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贫困县成职务犯罪重灾区

  张家口是河北省贫困人口最集中的地区,到2016年底还有1275个贫困村、27.76万贫困人口。截至目前,该市还有坝上康保、沽源、尚义、张北和深山区阳原5个省定深度贫困县,占河北省深度贫困县的一半,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然而,在该市的“退稻还旱”、“退耕还林”等惠民涉农领域中,却频发职务犯罪,在此次发布的9起典型案件中,就有3起发生在张家口市的深度贫困县。

  2003年至2013年间,张家口市康保县康保镇南关村党支部原书记霍明实、村原会计石建明、村妇联原主任兼出纳何桂林经共同协商,利用协助政府实施退耕还林、征用储备用地等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方式侵吞退耕还林款21.3万元、征地补偿款14.84万元,共计贪污36.14万元;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补偿的职务便利,为3名村民多报征地面积,受贿5.6万元;私分村集体资金利息8.4万元。

  2016年7月25日,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霍明实有期徒刑5年;判处石建明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何桂林有期徒刑3年。

  另两起案件中,张家口市沽源县小厂镇小厂村党支部原书记王继成、村原会计王桂明利用协助小厂镇政府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职务便利,以虚报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金据为己有,共计贪污9万余元。张家口市康保县康保镇淖卜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卢占江等3人共同协商,利用协助康保镇政府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先后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共计36万元据为己有。上述涉案人员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窝串案多发查办难度大

  在上述张家口市3起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中,均为村党支部书记与村会计共同协商犯罪。在其他典型案件中,同样存在“窝串案”的情况。

  2010年至2012年,邯郸市涉县固新镇大矿村原主任李书生、村原会计邢玉娥、村原支委冯花安三人共同协商,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先后以三人及家庭成员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补偿款共计5.25万元据为己有。2016年12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书生、邢玉娥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冯花安免于刑事处罚。

  同样是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石家庄市灵寿县狗台乡北堤下村党支部原书记索海朋、村原主任李拴林、党支部原副书记兼会计索银来等人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7.9401万元予以私分。2016年7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索海朋、索银来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判处李拴林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由于近年来扶贫领域窝串案增多,检察机关初查用警多而且立案后取证难度增大。为解决这一难题,河北省、市检察院对各地上报的社会影响大、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贪贿犯罪案件和线索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河北省检察院反贪局挂牌督办围场县人民检察院查办的腰站镇某村党支部原书记于某涉嫌贪污涉农扶贫资金案件,检察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长期经营痞霸势力、群众不敢作证等困境,协调公安机关、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力量,经多方配合,最终成功侦办于某贪污征地补偿款、扶贫资金大案。

  专项打击助力阳光扶贫

  在河北省检察机关查办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中,有的涉案金额逾百万元,有的只有几千元。

  2011年至2016年,邢台市新河县付神首村党支部原书记、村主任付健恩利用为村民申报肉牛养殖扶贫项目的职务便利,以虚构肉牛养殖扶贫项目方式,套取国家扶贫资金并将其中37万元据为己有;利用协助政府从事通道绿化占地补偿工作职务便利,以伪造补偿款发放表方式套取补偿款6.889万元据为己有;利用为村民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的职务便利,将申请拨付危房改造补助款中7.265万元据为己有,共计贪污51.154万元。

  此外,付健恩还挪用肉猪养殖扶贫项目资金25万元用于村委会其他开支,采取收入不入账方式将村集体所有的租赁费132.79万元据为己有。2016年9月,法院以贪污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付健恩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5万元。

  据了解,河北省检察院决定从今年4月中旬起至7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贪“办案百日攻坚”活动,加大对扶贫政策落实、资金落地“最后一公里”的法律监督,助力阳光扶贫,确保廉洁扶贫,有力震慑群众身边“微腐败”。

  本报石家庄4月13日电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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