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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个人事项报告成为有力鞭策

2017年04月22日 18:1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网昆明4月22日电(记者白靖利)循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轨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也不断加强和改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新修订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非新生产物。早在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对党忠诚的试金石,这项制度通过对领导干部“家事”和“家产”的填报、核查,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有助于领导干部树立规矩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挺进。

  过去一段时期,一些干部要么将“家产家事”当成小事,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草率应付,要么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当事人自然受到了相应的处理。

  对党绝对忠诚,是对党员干部的根本政治要求,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无论是个人婚姻还是房产,不管是子女移居还是海外存款,都必须按照规定一一进行真实报告。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有12.48万人因不如实报告等问题受到处理。只有不断加大抽查、惩处、公开力度,拧亮党内监督的“探照灯”,才能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一步落到实处,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在战争年代,党员干部的“特权”是扛炸药包。在当前新的历史时期,个人事项报告理应成为党员干部新的有力鞭策。真心实意与组织和人民“坦诚相见”,领导干部才能站在阳光下,经得起人民的检验和时代的考验。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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