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邯郸警方回应“男子幼儿园暴打幼童”事件:将依法严处

2017年04月27日 2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邯郸警方回应“男子幼儿园暴打幼童”事件:将依法严处
    图为被施暴者王某某踹倒在地的幼童 网络视频截图 摄

  原标题:邯郸警方回应“男子幼儿园暴打幼童”事件:施暴者仍未归案 将依法严处

  中新网石家庄4月27日电 (肖光明 张帆)4月27日,就“邯郸男子幼儿园教室暴打幼童”事件,邯郸市公安局回应称,受伤幼童经鉴定为轻微伤,施暴者已逃走,目前警方正在督促其家人联系施暴者投案自首,待归案后,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严肃处理。

  日前,一段名为《因孩子一句话他在幼儿园暴打幼童和老师》的视频被传入网络,引发普遍关注。视频显示,本月24日,河北邯郸磁县李家岗村幸福幼儿园内,一男家长在接孩子时,听孩子说与另一个孩子有摩擦,随机冲进教室踹飞三岁幼童,追着不依不饶拳打脚踢,同时打伤劝阻过程中抱起孩子的老师。

图为施暴者王某某追打保护孩子的幼儿园女教师 网络视频截图 摄
图为施暴者王某某追打保护孩子的幼儿园女教师 网络视频截图 摄

  幼儿园园长在视频中称,这个家长(身上)酒味特别严重。老师被打的头上起了包,而且腰部也受伤了。

  邯郸市公安局就此事回应称,4月24日下午5点30分,邯郸市冀南新区公安分局光禄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刻赶赴现场。因施暴男子已经逃走,办案民警调取监控后,初步了解了情况。

  经查,施暴男子为邯郸峰峰矿区人王某某,事件发生时间为当日下午3点30分左右。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以治安案件立案受理。因事件发生后,施暴男子一直在外躲藏,公安机关已经督促其家人联系该男子投案自首,待归案后,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严肃处理。(完)

【编辑:丁文蕾】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