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老赖”领拆迁款巧遇执行人员 被带到法院当场还钱

2017年05月18日 13:4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溧研 记者 罗双江) 欠钱不还,和法院“躲猫猫”,结果自己去银行领拆迁款时,被前去执行公务的执行人员给撞了个正着。

  2014年2月,张某某与汽车公司签订了一份《车辆租用合同》,双方约定张某某将自有的福特轿车租赁给汽车公司,租赁期为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汽车公司自2014年10月开始便不再支付租金。

  2014年12月,张某某要求解除双方车辆租赁合同,并返还租赁车辆。但汽车公司已将涉案车辆出租给了第三人唐某某,无法返还车辆。后经法院判决汽车公司赔偿张某某车辆损失64000元,并支付所欠租金4000元。但汽车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赵某某一直消极履行义务,还经常与法院执行人员玩“躲猫猫”。

  2017年5月12日,溧水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在银行扣划另一名被执行人财产存款的时候,偶然一瞥,却发现了汽车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赵某某。原来,赵某某当时去银行是办理其拆迁款领取手续的。执行人员先找银行工作人员配合稳住赵某某,法警赶到现场支援,顺利将赵某某拘传至法院。经重新商定,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赵某某当场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5万元。

【编辑:魏巍】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