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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儿童需要更高标准的医疗保障

2017年06月01日 10:0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医疗保障是儿童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六一儿童节这天,建议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加大对儿童医保的投入,加强针对困境儿童的医疗保障覆盖力度,对儿童大病进行托底保障。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可惜,不是每个孩子都能感受到节日的阳光。

  5月31日,新京报报道了数个“以化疗次数来计时童年”的儿童及其家庭的遭遇:5岁6个月的欣欣,做过41次化疗;3岁9个月的美美,做过21次化疗;2岁7个月的琳琳,正在做第13次化疗……这些孩子不但忍受着一次次的化疗之苦,其家庭也因此背负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念此,在六一儿童节这天,我们想谈一下儿童医疗保障。

  随着这些年医疗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有了长足的进步,绝大多数的儿童都被纳入到了基本医疗保险中。

  但对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现有医保仍显得力不从心。对于这些疾病的治疗,其费用常常数以十万甚至百万计,而孩子们能顺利得到的医疗经费常常不过一二十万。巨大的差额,对于大多数家庭都是难以填平的天文数字。

  以广州的少儿医保为例,根据其2014年前后的数据,城镇职工患重大疾病后,每年最高的医保报销额度在15万元左右,但是其少儿医保部分可报销项目集中在社区医院,在用药药品、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通过统计,全年最高的报销限额仅约8万元左右。北京这边,医保对于城镇居民的报销比例是90%,且一年的支付额度为30万元。可是对于孩子的报销比例却只有70%,且一年的总费用不超过18万。

  近年来,国家层面曾出台多个文件为大病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兜底”,如2015年4月,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可设置起付线,对起付线以上的自付费用给予救助”等措施。去年,国务院也印发《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报道中的美美妈曾拿着这两个国家文件向家乡寻求援助,得到的答复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根据四川省规定,儿童恶性肿瘤不属于20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之一。

  不论是以国家医疗保险制度为主的英国,还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为主的日本,或者基本市场化的美国,几乎都制定了水平很高的儿童医保。相比起来,我国儿童医保水平还不理想。当前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确实应该进行调整。除了加强儿童医保之外,对患重大疾病的儿童应该实行“托底保障”。将困境儿童保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儿童大病联合救助机制,来保障那些需要花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治疗费用的重症儿童,不会因为医保额度不够而陷入无钱可医的困境。

  医保体系应该首先满足孩子看病的需要,在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基础上,对儿童大病、重病、罕见病的医疗保障给予进一步的投入。同时依托政府,借助慈善机构,为贫困家庭儿童设立专门的重大疾病救援基金。

  医疗保障是儿童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六一儿童节这天,建议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加大对儿童医保的投入,加强针对困境儿童的医疗保障覆盖力度,对儿童大病进行托底保障。孩子罹患重大疾病,是当事儿童及家庭极大的不幸,但不幸是可以分担的。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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