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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诈骗被捕 称之前被人骗才想起来这样做

2017年06月15日 11:14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钱培坚)“之前就是在中介被人骗的,我才想起来这样做。”日前,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竟给出了如此荒唐的诡辩。

  今年2月12日,一家中介公司王姓负责人打电话报警称,当日上午10时许,有一男子到其开办的小中介公司,自称是某工地负责人,以每月4000元的工资招聘几名保洁和保安。于是,该中介负责人便找了3名应征保姆的打工者。该名男子将3人带至医院,以交各种体检费用为由,向3人各索取800元后离开。随后,3名外来务工人员发现被骗。

  据案发时的监控录像、作案手法以及工作手机号码等,民警结合以往案件发现,自2016年10月至今,这名犯罪嫌疑人在上海市内作案数起,社会影响较为恶劣。根据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相关线索,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及住址。民警前往该住址将其抓获,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李某自称是上海某工地负责人招聘保洁和保安。”据受害人孙女士回忆,她听说可以提供每月4000元的待遇,便毛遂自荐,还推荐了几名朋友。李某告诉他们上岗前需要先做体检及办理意外保险。随后,便紧接着带着三人前往中心医院体检。在急诊大厅内,犯罪嫌疑人李某告诉他们体检以及保险的费用总共需要800元左右。收齐费用后,犯罪嫌疑人李某便找借口帮助交钱,让3人先去尿检,自己随后携款逃走。

  孙女士在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表示,自己是来沪打工人员,原本想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一份比较可靠的工作,不求待遇有多高,但求靠谱。哪想这样还遇到了骗子。记者了解到,近来,上海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在不断增长,很多人依托中介公司来提高找可靠工作的机会,但有部分犯罪分子利用打工者的这种心理,虚报身份实施诈骗。

  据司法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2017年,李某在上海市闵行区以相同手法实施诈骗次数多达5次,系惯犯。李某还曾因犯诈骗罪入狱两年多,出狱后,仍未改过自新。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多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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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诈骗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受害人一般不易防范,较易上当受骗。

  诈骗的主要形式

  熟人关系诈骗,以冒名顶替或以老乡、朋友的身份进行诈骗;假以中介名义,利用他人急于找到好工作的心理,以招工点、介绍所等名义进行诈骗;以小利益诈骗,采取“欲擒故纵”的方法,让人感到可信,待取得信任后,狠狠敲一把。

  诈骗罪的处罚

  1.犯本罪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法律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赵剑影 整理)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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