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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涉案人数上升新型犯罪高发

2017年06月28日 16: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上海6月28日电 (李姝徵)上海市人民检察院28日发布《2016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据《白皮书》显示,2016年上海市金融犯罪案件涉案人数上升,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涉互联网金融领域刑事风险上升,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犯罪迷惑性大,外汇犯罪呈上升趋势,针对银行的金融诈骗大案多发,金融从业人员涉及领域蔓延,借助金融新市场、新业务实施犯罪风险值得关注。

  据官方统计,2016年,沪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238件/1921人,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683件/2895人。案件共涉及7类28个罪名,包括金融诈骗类犯罪1137件1313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504件1498人,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25件66人,金融从业人员犯罪32件39人。

  据官方介绍,去年非法集资案件高发,犯罪方法传销化、模式化,易复制扩散,欺骗性强,辐射面大。2016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09件1189人,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相较于2015年的101件390人分别上升206%和205%。受理集资诈骗案37件105人,案件量与2015年持平,涉案人数上升17%。

  沪检察机关表示,2016年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多采用传销式手法推销业务,不但导致团队自身规模的扩大,而且极易被复制扩散,不少案件中的业务经理或团队长为获取更多的不法利益而“另起炉灶”,重新成立团队发展客户,实施新的犯罪。

  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均采用集团化、跨区域、多层级的运作模式,涉案公司在短时间内迅速复制出数量庞大的公司群,波及全中国。这些公司实际控制在同一人之手,彼此关联,互相掩护,对投资者具有更大的欺骗性,也造成了参与犯罪的人员数量远超过传统的非法集资案件。如“e租宝”、“申彤大大”、“中晋系”等均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销售层级众多,销售数额巨大。涉案企业在报纸、电视台、互联网、高铁等多媒体展开大规模宣传,甚至采取冠名赞助商、明星代言等高成本的广告形式。

  此外,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

  自2014年上海市发生首起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案,至2015年上升至11件,2016年则陡升至105件,增幅达855%,占全年受理的非法集资案件总数的30%,而2015年涉互联网金融案件在全部非法集资案件中所占比重仅为8%。

  犯罪形式多为假借互联网金融名义,主要在线下吸收资金。绝大部分的涉P2P刑事案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即除了在线上开展业务外,还在线下铺设实体网点,采用拨打电话、在人流密集区发布小广告等传统犯罪手法进行非法集资。(完)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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