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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米高桂花树被腰斩 居民高喊“还我桂花香”

2017年08月17日 16:39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 

  夏末秋初,临近桂花盛开的季节。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位于浦东新区秀沈路康沈公路附近有一条林荫道,原本种满了近百棵桂花树,给周边居民带来阵阵芬芳。今年3月开始,桂花树却遭大幅修剪,有的被砍伐得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树干。

  大片桂花树遭“腰斩”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现场。东西向的秀沈路北侧,两三百米的林荫道旁种满了桂花树,一旁是周康二村小区的围栏,隔着3、4米宽的过道就是一排居民楼。可这些桂花树外形却十分丑陋:树木大多只有一米多高,树枝已被悉数削去,留下光秃秃的树干,极少数的树干上零零星星冒出了一些稀疏的枝芽。更有甚者被拦腰截掉,几近枯死,长不出一点新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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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被砍桂花树已经看不出“树”的影子,矮矮秃秃的。冯子夏 摄

  王先生告诉记者,原先这里是一片茂盛的桂花树林,每年九、十月,桂花盛开,香飘四溢。“现在,没看到树上有几朵花,今年可能也闻不到桂花香了。都说毁树容易种树难,这些桂花树已经长了很多年了,就这样被人破坏,真可惜!”王先生连连摇头。

  是谁下的“毒手”?

  究竟是谁下的“毒手”?记者向康桥镇了解该处绿化管理情况,镇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处绿化带被小区大门分割成两个区域,分别由浦东康桥集团市政处和康桥镇绿化养护管理单位负责。

  康桥镇绿化养护管理单位负责人孔慧芬告诉记者,这里原先种的是桂树。周康二村前排底楼居民提出对采光和防盗造成一定影响。去年开始,一户居民门前的几棵桂花树就被人为砍掉。管理单位他们发现后,和周康居委沟通,要求不要砍树,如有需求,绿化管理部门可做适当修剪、稀疏,但也没得到居委反馈。没想到今年3月份,就有了更为严重的大批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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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鹤立鸡群”的树干要等多久才能抽枝发芽。冯子夏 摄

  “桂花树和临街居民的‘矛盾’已有两三年了,去年2月,我就看到树丛里有很多被砍掉的树干。”康桥集团市政处陆先生表示,曾加强区域巡逻,但由于该区域没有监控,管理部门也没有确切证据,不能请城管部门来处罚。

  采访中,两处养护部门均称,他们会根据树木的情况,按照统一的绿化修剪标准,一年分两次修剪、抽稀。“原先桂花树有约3.5米-3.8米高,一般会修剪到3米-3.3米左右。”陆先生坦言,绿化修剪标准有规定,不能修剪超过原树木高度的三分之一,养护部门是不可能将树‘砍到’1米多高的。”

  对此有居民表示,管理部门即便没有“过度修剪”,也应尽好监管责任,树木白白“遭罪”,让他们很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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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被砍桂花树有3米高?你相信吗,反正我是不信的。冯子夏 摄

  将安装监控补种绿化

  周康二村小区居委书记接受采访时表示,去年,部分居民家曾遭窃,有人认为茂密的桂花林存在不安全因素,希望能大幅修剪树枝。没等养护部门处理,就开始自行修剪了。居委通过召开志愿者大会、楼组长会,并沟通物业业委会,劝导宣传,告知切勿擅自修剪树木。未来也会在此安装摄像头,做好监督。

  对于如何修复这一带的绿化,养护单位表示,将与临街居民协商,补种或者更换一些较矮的树木。

  修剪行道树有标准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共绿地、行道树,由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养护或者落实养护单位;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绿地、行道树的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

  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副站长许晓波表示,一般规定修剪切口应平整光滑、无撕皮,角度合理(倾斜10°~15°为宜),大的切口需要涂抹防腐剂,一些残桩、枯枝、二级分叉以下萌蘖枝都应修除。针对不同树种,应采用不同的修剪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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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桂花树修剪高度不一样,技术有待精进。冯子夏 摄

  如果发现养护单位存在过度修剪的情况,一是按照养护合同扣除相应的养护费用;二是情节严重,可以取消其后续养护合同,以及城管参与处罚;三是目前正在探索建立绿化养护企业诚信指标体系,将来会对企业的诚信产生影响;如果认定是居民毁绿,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由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绿化或绿化设施补偿标准三至五倍的罚款。

  “树木是会呼吸、有生命的基础设施,需倍加呵护。”许晓波坦言,精细化修剪是今后需重点提倡、实施的修剪方式。

  新民晚报记者 徐驰 实习生 冯子夏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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