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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子偷电获利超百万元 两人各获10年徒刑

2017年08月23日 11:20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 

  两男子偷电获利百万 换来10年徒刑

  本报讯(通讯员王欣 邬家胜 记者胡蝶) 私装变压器窃电售卖、非法获利超百万元的团伙,近日获刑。昨日上午,追缴回来的20万元窃电赃款已发还给武汉供电公司。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彭某、黄某所在团伙从2010年5月开始,在汉阳区米粮村四通绝缘厂厂区内私装变压器窃电,并将盗窃的电能非法出售给周围企业。经过公安机关与供电部门的配合与行动,陈某在2015年6月24日被抓获。2016年5月通过网上追逃,藏匿潜逃6个月的嫌疑人彭某也被抓获。

  根据湖北省电力工业技术中心电力司法鉴定,陈某及其团伙盗窃的电能价值共计101.17万元,是我省目前为止数额最大的一起电能盗窃案。被告人陈某和彭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以罚金。司法机关将追缴的20万元窃电赃款发还给国网武汉供电公司,并将继续追缴未追回的赃款。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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